| ********年露天开采3万吨萤石矿、60万吨围岩综合利用砂石料技改项目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5-03-12 15:54:18 **** 年露天开采3万吨萤石矿、60万吨围岩综合利用砂石料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露天开采3万吨萤石矿、60万吨围岩综合利用砂石料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县高湖镇**村半寮自然村 项目性质:改扩建 总投资:4338万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增年开采露天3万吨萤石矿,60万吨砂石料(围岩综合利用)。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开采年开采4.5万吨(地下1.5万吨、露天3万吨萤石矿),60万吨砂石料(围岩综合利用项目)的产能。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节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高湖镇**村半寮自然村,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爆破粉尘、凿岩钻孔粉尘、铲装卸载粉尘、运输作业粉尘、堆场粉尘、砂石料破碎加工粉尘)、爆破废气、汽车尾气。经预测,粉尘最大落地浓度不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相关标准,因此项目正常作业粉尘对周边空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爆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虽然是短时的,但一定区域范围会对周边民居点有一定的影响,需要建设单位今后在运营期间重视爆破废气的污染影响,尽量采取措施减少爆破废气的排放。爆破期间采取对爆破面进行预湿处理抑尘,采用分台阶,中深孔爆破的方法;爆破期间观察风向,尽量使爆破期间民居点避开爆破点的下风向等。 项目矿上作业无组织粉尘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0m范围,卫生防护距离范围为采场周边100m,周边环境是现状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设置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机修含油废水、轮胎冲洗废水、洗砂废水以及雨期**径流雨水。含油废水、轮胎冲洗废水、雨期**径流雨水经处理后回用,如用于**内的洗车和道路喷洒用水,洗砂废水经压滤、沉淀处理后用于洗砂,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3、地下水 本矿山开采不会改变地下水的补、径、排条件,地下水水**受本矿山开采影响较小,同时对地下水水位影响较小。项目营运期在做到地表径流水、含油废水、生活污水达标处理后,**开采对地下水水质影响程度极小。 4、噪声 本项目采用中深孔松动爆破,经本评价提出措施后噪声级贡献值不大,项目建成后厂界四周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要求。 5、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间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剥离物、沉淀泥砂及职工生活垃圾和危险固废废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等,采取合理措施,固废今后均能够得到合理处置,处置过程均符合环保要求,因此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该项目选址位于**县高湖镇**村半寮自然村,**选址符合《**县矿产**规划》、《**县环境功能区划》、《**县砂石料行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较成熟,在实施本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各种污染物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因此,只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切实落实“三同时”制度和各项污染物和生态防治措施,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看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进入http://new.****.com/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12查阅报告书简写本,公众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环评单位联系电话:0571-****5675。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38****8099。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注意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单位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 ****少年宫路47号 联系人:叶品成 联系电话:136****020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070号 地址:**区宁围街道江**城4幢2单元802室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71-****5675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环保局 单位地址:****中心1号楼二楼环保专窗 联系电话:0578—****080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 发布公示时间: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