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溪口街道矿地综合开发利用土地整理废弃**利用配套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5-03-12 16:00:13 ****三溪口街道矿地综合开发利用土地整理废弃**利用配套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三溪口街道矿地综合开发利用土地整理废弃**利用配套加工项目 (2)项目代码:**** (3)建设单位:**** (4)建设地点:**省**市**县三溪口街道下坦村 (5)项目性质:** (6)行业类别: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7)项目类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三十九、废弃**综合利用业 42>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二十七、非金属矿物业 30>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其他建筑材料****搅拌站)” (8)项目总投资:5800万元 (9)建设规模:****拟投资5800万元,在**县三溪口街道下坦村实施****三溪口街道矿地综合开发利用土地整理废弃**利用项目,本评价不包括土地整理、物料外运、取水工程等内容。项目用地为临时用地,占地18621.6m2,临时用地已取得****规划局签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临时331121(2022)01029号,通过购置给料机、鄂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形成一条规模为265万吨/年的一般固废**利用生产线。本项目在土地整理废弃**利用完毕后三个月内自行拆除机械加工设备,并对该临时用地土地恢复平整状态。 (10)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劳动定员30人,实行2班制生产,年工作时间300天,生产时间为4800h/a。 (11)建设周期:6个月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据现场调查,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气有运输扬尘;破碎、筛分粉尘;制砂粉尘;废弃**、成品装卸粉尘;输送粉尘、堆场扬尘及油烟废气等。 运输扬尘:通过地面清扫、洒水后无组织排放; 破碎、筛分粉尘:在各产尘点安装高压喷头进行水喷淋,粉尘控制效率为90%;各产尘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排放,设计总风量20000m3/h,收集效率以90%计,处理效率以98%计。 制砂粉尘:在工序在车间内进行,进、出料口设置水喷淋装置,在产尘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排放,设计总风量为6000m3/h,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98%。 废弃**、成品装卸粉尘:给料口配备喷淋系统,装卸时降低物料的抛洒高度;成品装车前需适当洒水使物料表面湿润,降低物料的抛洒高度,同时配备环保除尘雾炮机降尘,最终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输送粉尘:在厂房内进行,且输送带密闭,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堆场扬尘:堆场覆有遮盖网,并定期洒水抑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于屋顶高空排放。 2、废水 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生产厂房需硬化防渗,设置集水沟,污水处理站回用水池容量至少要满足一天的废水收集使用要求。厂区设置雨水收集系统和雨水收集池,雨水池设置切换阀门,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后期洁净雨水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纳管送至****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土壤和地下水 企业做好分区防渗、源头控制等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影响较小。 4、噪声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采取相应的隔声、基础减振及合理的平面布置等措施后,昼间四侧边界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周边最近敏感点下坦村昼间噪声值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 5、固废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废机油、废机油桶、集尘灰、废布袋、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和生活垃圾等。污泥、集尘灰、废布袋等,委托专业单位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位于**市**县三溪口街道下坦村。本项目用地为临时用地,占地18621.6m2,临时用地已取得****规划局签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临时331121(2022)01029号,新增一条规模为265万吨/年的一般固废**利用生产线。 本项目建设符合各项环评审批原则,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排放。 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队形: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围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征求意见范围及事项:(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4****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开采取村庄、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公告以及网站发布形式。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3日~2023年6月6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参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 联系人:余军伟 联系电话:139****8558 联系地址:**县三溪口街道下坦村 2、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刘佳宇 联系电话:184****0742 联系地址:**市鹿**南郊街**垟新路利祥锦园7幢 3、审批单位:****环境局**分局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8-****016 通讯地址:**市**县华侨总部经济大楼 九、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将进行公示,届时公众可上网查阅。 公告发布单位(盖章):****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5月2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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