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猪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发布时间: 2025-08-19 16:01:47 ****生猪养殖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等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应进行公示,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为此,现将****生猪养殖场项目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生猪养殖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乡周岙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承继原有“****农场生猪养殖场项目”,承继养殖规模为养殖母猪100头,年出栏生猪2000头。 现为进一步扩大养殖规模,企业于2024年5月15****农业农村局“关于给予****生猪养殖场项目立项的批复”(青农项[2024]7号):准予在**乡周岙村建设一个总规模为7233****猪场,拟建设猪栏3998平方米,蓄水池75平方米,有机肥处理车间270平方米,兽医室20平方米,消毒室60平方米,绿化道路2534****养殖场,附属配套管理用房276平方米。预计年出栏生猪9200头。扩建后合计总用地面积9320m2,预计养殖能繁母猪560头,年出栏生猪11200头。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情况 根据分析,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情况如下: 1、废气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恶臭气体,饲料加工粉尘,食堂油烟。 为确保项目恶臭达标排放,从源头、过程、末端全程管控废气的产生与排放,采用国际先进的水洗、过滤、生物除臭相结合的工艺,确保达标排放。 1)合理设计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减少猪粪便产生量; 2)采用低蛋白饲料,并添加黑麦草、苜蓿草等材料,从源头降低饲料蛋白分解产生的臭气,臭****猪场低50%。 3)在日粮中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如酸制剂、酶制剂、EM制剂、沸石、丝兰属植物提取物等,选用益生菌配方饲料,减少恶臭产生量; 4)在粪便或猪舍地面上撒上沸石粉、过磷酸钙等吸附剂来减少臭气的散发; 5)在猪舍等区域周边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可有效减少恶臭产生。 6)加强猪舍密闭性,猪舍恶臭废气经过抽风后,通过湿帘过滤除臭后无组织排放。 饲料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接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要求安装60%以上去除效率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废气经处理达标后至楼顶排放。 2、废水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养殖废水,初期雨水。 要求厂区内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项目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池,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内绿化用水。 养殖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等由管道收集,经****处理站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限值(其中氨氮、总磷达《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标准),用于灌溉周边林地,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污水处理设施、泵等设备运行噪声,以及猪叫声等。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和减震垫、猪舍进行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相关环保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场界外1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猪粪及污泥、猪防疫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饲料包装废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猪粪、沼渣及污泥经高温好氧发酵设备生产有机肥半成品,****工厂生产有机肥;猪防疫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饲****公司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各类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污染物事故性排放对环境的影响,通过设置环保专门管理人员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通过采取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可将项目风险事故概率降至最低,项目风险水平可接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生猪养殖场项目选址位于**县**乡周岙村,项目选址符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调整方案》(2020年)等相关规划要求,项目的实施符合《**省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浙环发[2025]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该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项目建设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及总量控制要求;根据建设单位编制的公众参与说明,项目公众参与未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2025年8月19日--2025年9月2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于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发表对****生猪养殖场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县**乡周岙村 联系人:林仲平 联系电话:182****8822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市****公司 联系地址:**市**区**山街道绿源路7号6幢1号 联 系 人:李志 联系电话:0578-****255 (3)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环境局 联系地址:**市人民路607号(商会大厦)5楼 联系电话:0578-****021 **** 2025年8月19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