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8月21日—2025年8月2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 1 | ****2025年柔性自动化生产线技改项目 | **市高新区古楠街298号 | **** | **省川冶****公司 | 本项目利用柔性加工技术,并增加盐酸去油、化学去毛刺工序、乙醇清洗工序、更换一批加工设备,产能规模不变 | 一、施工期 本项目生产线在原有已建厂房内进行建设,施工期只对厂房进行适当的改造及设备安装,不涉及厂房的土建施工,因此本次评价不再对施工期产污进行分析。 二、运行期 1、废气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新增废气主要为盐酸去油废气(HCl),乙醇清洗过程中挥发有机废气。 本项目设置1个清洗操作台,去油、化学去毛刺、乙醇清洗均在清洗操作台上完成,本项目在清洗操作台上方设置集气罩,HCl、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管道引至楼顶一套“SDG干式酸性废气吸附塔”经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15m,位于厂房南侧)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新增冲洗废水。本项目新增冲洗废水经专用桶收集调节PH后进入现有预处理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河。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产噪设备进行基座消声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对运行设备做到勤检修、多维护;加强管理、教育,文明操作;合理安排时间;合理进行总平布置,设备均布置室内,并利用建筑物进行隔声。 4、固废 本项目新增产生的废乙醇、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SDG2型吸附剂、废盐酸、废磷酸双氧水混合液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妥善处置;现有工程产生的废铝屑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 / | /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管委会6楼**高新****管理局****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3719 联系传真:028-****050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