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集团****公司关于开展林草等**勘测工作的通知》(呼垦字〔2025〕158号)的要求,公司需开展林草等**勘测工作,****公司内林地、草地及水面等**现状,形成林草**数据台账,此项工作需****公司完成,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林草等**勘测约12.5万亩林草**。
****服务区域:****公司所辖范围内。
(三)服务内容:****牧场有限公司农垦林草等现有**进行勘测及提供实地现场照片(照片含经纬度),勘测后制作矢量数据,数据包括内含有坐标、面积、实际使用人、打草场、放牧场等核心信息。
(四)比选控制价:数据处理分析控制价为11.25万元(0.9元/亩)。
(五)服务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次项目内容,完成2025年****林草等**勘测工作,最终勘测面积以实际为准。
二、对参加比选单位的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的资质和工作经验。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六)具备在**市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三、参加比选所需材料
(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内参与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身份证明材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具有相关委托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出具对该项目的报价单:(加盖公章、无固定格式、写出联系电话、报价,比申请人按照控制价进行下浮报价)。
(五)参加比选的机构将以上纸质版材料,送至到****畜牧林草部。
联系:付勇(联系电话:153****8806)。
四、报名实际及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报名时间:2025年 8 月 21 日上午8:00
截止时间:2025年 8 月 23 日下午17:00。标书代写
五、比选方式
经评审组复审后确定评分最高、报价最低、且具有较好的业务能力者确定为中选单位。
六、通知方式
于2025年 8 月 26 日前电话通知最终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不另行通知。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报名联系人:付勇 电话:153****8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