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公司****公司2025年景观式低速充电桩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成交候选供应商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司****公司2025年景观式低速充电桩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唱价时间:2025年08月15日上午09:00(**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小组共5人组成,于2025年08月18日完成评审工作。
本项目共【4】名供应商参与响应。经评审,【****】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电****公司】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成交候选供应商:
1.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
统一信用代码:****0108MA2CGK9C9U
不含税总价:****100.00元
增值税税率:13%
含税总价:****813.00元
到货期:12个日历天,自供应商从采购人商合平台接单之日起计算。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质量要求: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5********0560666
不含税总价:****750.00元
增值税税率:13%
含税总价:****487.50元
到货期:12个日历天,自供应商从采购人商合平台接单之日起计算。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质量要求: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资格能力:【******公司】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电****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0602MA3NQ3QP3P
不含税总价:****625.00元
增值税税率:13%
含税总价:****366.25元
到货期:14个日历天,自供应商从采购人商合平台接单之日起计算。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质量要求: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资格能力:【**电****公司】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七、否决情况
******公司响应文件提供的合同金额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累计金额,不满足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中评审须知前附表中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06月0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的类似项目业绩,且累计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80万元(含)人民币。”的要求;未提供检测报告不满足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评审须知前附表中检测报告“供应商所响应的低速充电桩都应提供具有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的要求。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5日。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冯根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187****7748
康先生 (采购人) 联系电话: 028-****1805
接收邮箱:****@139.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响应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公司及联系方式:
【****】
地 址:**省**市**区二环**四段51号莱蒙都会16楼
电话:187****7748
联系人:冯根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冯根
2025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