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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八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委托**楚天****公司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地块信息
地块名称:********中心建设项目
地块位置:**县白泥镇石洋湖新区
委托单位:****
****中心坐标:957.7m2,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07.886005°,北纬27.235152°
现状用地类型: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用地类型:医疗卫生用地
四至范围:地块**草坪村,****保健院院区,西至安置大道,****社区草坪村农田。
二、地块调查机构
调查单位:**楚天****公司
地址:**省**市******开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创基路500号9号楼,
联系人 :田工;联系方式:188****1169
三、初步调查结论本次调查地块历史卫星影像图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相互印证。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部使用历史及现状均无生产性的排污活动,周边1公里范围内的企业污染源对地块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地块可按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无需开展第二阶段采样分析,调查活动结束。。
四、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五、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作者(188****1169,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8-20 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