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西-晋中-昔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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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8-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550****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市**区定阳路384号市民之家A区(03060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县皋落镇小东峪村石英砂岩矿开采项目(重大变动)

**县皋落镇小东峪村,行政区划隶属于**县皋落镇管辖。

****

**清泽****公司

******县皋落镇小东峪村石英砂岩矿开采项目(重大变动)位于**县皋落镇小东峪村,行政区划隶属于**县皋落镇管辖。2022年1月26日,****环境局**分局以昔环函字[2022]2号《关于**县皋落镇小东峪村石英砂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其进行了批复,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建设内容不包含石料加工生产。2022年7月7日******局颁发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C1******202********53867,经****公司,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2024年11月8日《**省******县皋落镇小东峪村石英砂岩矿**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联合会的技术评审(晋矿联技审字〔2024〕148号),开采方式变为露天开采,2024年11月27日******局于对该方案予以备案。2025年5月8日,****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委员会会议纪要〔2025〕第1次》,议定:****商贸有限公司石英砂岩矿开采方式由地下开采变为露天开采。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露天采矿场、工业场地、石料加工生产线、办公生活区、废石场及运输道路等,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占地10.8ha(**面积3.0990km2),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玻璃用石英砂岩矿可采**量为664.55万t,开采规模为5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13.3年。石料加工生产线主要产品为细粉(120-140目)49738.11吨/年、滤饼49738.11吨/年、成品砂(20-140目)399738.11吨/年。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5万元。

(一)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环境管理水平等。

(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坚持“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因地制宜实施生态修复,确保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对遗留开采平台、达到排弃高度的排土场及时采取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措施,开采平台复垦方向为乔木林地,排土场平台复垦方向为乔木林地,边坡复垦方向为灌木林地。建立生态监测系统,监测项目实施后对生态保护目标的实际影响、保护对策措施的有效性及生态修复效果等,不断优化和完善生态修复措施,保障区域生态功能。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爆破采用人工洒水方式进行降尘处理,同时在覆盖物上面再覆盖水袋;表土剥离、装料作业采用定期洒水方式降尘处理;排土场采取洒水降尘、及时夯实等措施;全封闭储料库设置覆盖全场的喷雾洒水装置;运输道路硬化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设置洗车平台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采用达到国Ⅳ标准或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采用新能源(甲醇)汽车或者国六排放标准的厢式货车进行运输,限制超载。 石料加工颚破机进、出料口废气分别收集后经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圆锥破机进、出料口废气分别收集后经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除尘器卸灰口设软连接和接灰袋,在卸灰时喷水加湿粉尘。食堂油烟要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四)强化废水保护措施。生****处理站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石料加工线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用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抑尘洒水,不外排。加强相关设施运行维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非正常工况、事故状态下,各类污(废)水均得到妥善收集处置。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剥离表土妥善保存,回用于土地复垦;废石优先用于工业场地及矿山道路铺设,剩余部分运至排土场处置。除尘灰、循环水泵房絮凝沉淀物掺入滤饼堆场;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暂存设施的环境管理。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掘和排土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工业场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生产设备和车辆定期维修保养,车辆运输过程中降低车速,减少鸣笛。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八)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2.59吨/年。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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