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租赁工作指引(试行)》(昆国资发【2024】36号)、《****公司《Q/KDYTG 020211.1-2022**管理制度》,招租人****将以公开招租的方式对********停车场部分办公用房进行公开招租。
一、招租场地基本情况
(1)招租场地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停车场部分办公用房招租项目(明细详见下表)。招租标的位于**市**区两面寺立交桥与金瓦路交叉口西南200米,周边城市公共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捷。房间装修情况:铺地砖、内墙刷白、铝合金窗(含窗帘)、维护及管理状况较优。合计面积117.89平方米。
| 序号 |
房间号 |
使用面积(m2) |
内部情况 |
| 1 |
301 |
20.70 |
基础装修(含瓷砖、窗帘) |
| 2 |
302 |
32.89 |
基础装修(含瓷砖、窗帘) |
| 3 |
304 |
29.00 |
基础装修(含瓷砖、窗帘) |
| 4 |
422 |
17.96 |
基础装修(含瓷砖、窗帘) |
| 5 |
423 |
17.34 |
基础装修(含瓷砖、窗帘) |
| 合计 |
117.89㎡ |
||
(2)资产产权状况
权利人:****集团有限公司。
权利人委托:****。
资产现状:****集团有限公司所属。
(3)承租期限及租金
承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租金:不低于¥60998.50元/年(含水电费、物业费)进行招租竞价,价高者得。租金缴纳方式为一年一缴纳。
二、承租要求
(1)标的使用经营范围必须按照招租要求为办公、生产、生活并符合法律和城市管理规定,不得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否则一经相关部门查处,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且招租人有权收回场地使用权。
(2)承租方不允许为联合体,不得将标的拆分、转租、分租。否则招租人有权收回场馆使用权。
(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对该标的物进行装修、装饰、拆改主体结构、损坏或改变该标的物用途,但对该标的物(含装修等)本身没有影响的设施设备等添置由承租方自行决定、处理。
(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本项目名义进行担保、抵押等融资活动。
(5)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服从出租方管理,遵守出租方对现场和经营场所所有管理制度和办法。
(6****政府政策等客观因素导致标的无法继续或数量需减少的,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次竞价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报名的承租人,请登录城轨采购网(网址:www.****.com)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20日-9月2日
(3)报名时承租人需提交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提供自身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件、对应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3.提供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和“信用中国(http://www.****.cn/)”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并加盖公章。
四、报价要求
1.报价截止日期:以城轨采购网上报名时间为准。
2.报价有效期90天。
3. 按城轨采购网的规则进行加密后单独上传。
五、交易方式、时间、地点及规则
(1)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本次招租采用城轨采购网线上竞价的方式,租赁年租金为60998.50元/年(不低于评估备案价)作为起始价进行招租。
(2)交易规则
1.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2.意向承租方报价低于起始价的报价无效。
3.网络报名结束意向承租方有效报价只有1个的,按意向承租方的报价成交。
4.网络报名结束意向承租方有效报价有2个及以上的,报价最高的意向承租方为竞得人。有2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报价相同且为最高报价,邀请报价相同的意向承租方以最高报价为起始价再次进行报价,再次报价最高的意向承租方为竞得人。
六、标的交付与交还
(1)标的交付:出租方于合同签订之日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日期向承租方交付该标的物,双方签署交接手续后视为交付完成;虽未签署手续,但承租方已经实际使用该标的物的,视为已经交付。
(2)标的交还:承租方应当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15日内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日期将该标的物及相关设施设备移交给出租方,并完成清场工作,移交、清场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双方应对该标的物及设备设施进行验收,对各项费用进行结算,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双方签署交接手续后视为承租方交还完成;出租方对承租方交还的该标的物及设备设施有异议的,或者双方有其他方面争议时,出租方仍应接收该标的物,但出租方在接收该标的物之后仍可按合同约定向承租方索赔损失、费用等。
七、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租人:****
联系人:马微微
联系方式:151****8655
若有存疑之处或未尽事宜,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