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2402025073100703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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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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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5-08-20 17:40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资金现金
200,000元 人民币
10,465,024.29元 人民币
CQSGZCBJPSZDJ2019[JS]

石柱工业园B区钢结构厂房项目(一期)(第二次)

补遗1

1、取消招标文件10.6款低价风险担保的相关条款。

2、投标报价3.2以及评标办法2.2.5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增设异常低价警戒线。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80%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提供其报价合理性说明。说明中须重点对其投标报价是否合理、如何控制成本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不得简单以设备自有闲置、亏本让利、低价占领市场等理由进行解释。投标人不提供说明或者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投标,否决其投标。

3、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25修改为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0 %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报价合理性说明,格式自拟。投标人不提供说明或者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投标,否决其投标。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9月4 日上午9:30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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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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