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农副产品直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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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5****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 2025****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推动我省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培育壮大农业农村数字经济,根据 《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5年省级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6个方案的通知 》 赣农规计字 [2025]15号中 《 2025年省级智慧农(牧、渔)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相关文件要求, 因原实施主体经营不善自愿放弃实施资格, 现面向**县本地公开遴选 2025****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与目标

为拓宽线上农产品销售渠道,发挥联农带农作用,促进农民增收,我省计划支持建设一批****基地 。 本项目旨在通过直播电商等新型销售模式,推动**县农产品电商产业的发展,提升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

二、遴选范围与条件

1. 实施主体范围:在**县本地从事农产品电商产业的企业、**社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 , 农产品电商数据归于**县 。

2. 基本条件:财务制度健全,信誉良好,不存在失信等情况。具备开展农产品直播电商业务的基础条件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拥有稳定的农产品供应链、专业的直播团队和必要的设施设备。承诺按照《**省****基地建设指南》要求 , 开展****基地建设 , 且建成后的****基地需达到《 **省****基地建设指南 》 ( 详情见附件 1)中示范版的标准 。

三、支持标准与内容

1. 支持标准 。 按单个项目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 30%,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土建工程等基础设施和购买非电商直播设施设备。

2. 建设内容 。 开展****基地建设,运用直播电商等新型销售模式拓宽线上农产品销售渠道。培育一批农产品直播电商运营主体和农产品网络销售新农人。带动农户增收,促进本地农产品品牌化、市场化发展。

四、遴选程序

1. 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应参照《**省****基地建设指南》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内容、预算及进度安排等。

2. 提交申请材料:实施主体需将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财务报表、信用证明等)提交至****。

3. 审核与批复 : 收到各主体提交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后,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根据评分确定一名实施主体,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批复实施,****农业农村局应加强对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并将项目批复文件和****农业农村厅备案。

4. 项目实施与验收:项目建成后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重点对项目建设总投资进行审查,验收合格后按程序向项目实施主体拨付补助资金。项目主体在实施过程中应保留好合同、设施设备采购及收货清单、票据、照片 (项目实施前后参照物相同)、视频等各项原始凭证,作为验收的佐证材料。验收合格后,按程序向项目实施主体拨付补助资金。

五、有关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严格建设质量: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建设标准进行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确保建设质量。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接入 “云上赣农”平台。

2. 规范资金使用:实施主体要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严禁套取、骗取、挪用专项资金行为。

3. 强化绩效评价:****要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适时组织开展项目抽查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

六、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为 2025年8月21日至8月30日,具体详情可到 **** 611室咨询,电话:0793-****246。

特此公告

附件: 《**省****基地建设指南 》

****

2025年8月20日


附件:

**省****基地建设指南

指南说明:******基地遴选(综合评价)指标主要从 “承载能力”“示范能力”“服务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价内容

指标性质

单位

指标解释与填报注意事项

(示范版)

指标解释与填报注意事项

(基础版)

证明材料提示

(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承载

能力

基础

硬件

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建筑面积

指导性

平方米

基地已投入使用的、用于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办公的总体建筑面积 ≥ 10 00㎡( 不包括用于仓储、配套等用途的建筑面积。在建和已建成未使用的面积不计入在内。)

基地已投入使用的、用于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办公的总体建筑面积 ≥ 6 00㎡ (不包括用于仓储、配套等用途的建筑面积。在建和已建成未使用的面积不计入在内。)

提供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办公建筑面积明细表,按照楼宇或企业为单位进行统计。

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直播间数量

约束性

基地已投入使用的、用于农副产品直播的,直播间数量 ≥ 8 间 (在建和已建成未使用的面积不计入在内,直播间总面积不低于 1 20 平,至少有一间面积大于 2 0 平,至少包含一个实景直播间)

基地已投入使用的、用于农副产品直播的,直播间数量 ≥ 5 间 (在建和已建成未使用的面积不计入在内,直播间总面积不低于 70 平,至少有一间面积大于 2 0 平、至少包含一个实景直播间)

提供农副产品直播间图片和直播图片

****服务区面积

指导性

平方米

基地已投入使用的、用于为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提供商业及生活配套的建筑面积,包括仓储面积、物流面积,****基地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提供食宿、休闲娱乐等服务用途的建筑面积 ≥ 3 00㎡。(服务区要有配套的农 副 产品展示馆、培训室、以及 L ED 大屏)

基地已投入使用的、用于为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提供商业及生活配套的建筑面积,包括仓储面积、物流面积,****基地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提供食宿、休闲娱乐等服务用途的建筑面积 ≥ 18 0㎡。(服务区要有配套培训室、以及L ED 大屏)

提供配套服务面积明细表,按照楼宇或配套功能区为单位进行统计。

直播电商硬件设备

约束性

8 套以上的直播设备 (包含数据显示屏和专业摄像头)

5 套以上的直播设备 (包含数据显示屏和专业摄像头)

提供硬件设备清单及现场照片,直播现场视频

入驻

企业

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数量

约束性

****基地全部电商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含在孵直播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数量 ≥ 20 家。(其中省******社不低于 2家)

****基地全部电商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含在孵直播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数量 ≥ 12 家。(其中省内******社不低于 1 家)

提供直播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名单,列明以下内容:企业名称、法人、注册资本、联系方式、主营业务、营业地址。并提企业供入驻协议和日常办公照片

入驻农副产品品牌或品类数量

指导性

****基地全部电商农副产品品牌或品类数量 ≥ 30 个(优先区域公共品牌、省内特色 “土特产”,其中省内农 副 产品不低于 6个)。

****基地全部电商农副产品品牌或品类数量 ≥ 18 个(优先区域公共品牌、省内特色 “土特产”,其中省内农 副 产品不低于 4个)。

提供全部入驻品牌及产品数量及证明材料。

示范能力

发展速度与规模

直播电商销售额

约束性

万元

在报告期内,基地全体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通过采用直播方式产生的电子商务销售总额 ≥ 15 00万 (仅限省内农副产品)

在报告期内,基地全体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通过采用直播方式产生的电子商务销售总额 ≥ 9 00万(仅限省内农副产品)

提供直播电商销售额构成明细,按基地入驻企业(个人)销售额统计。

直播电商爆款销售额

指导性

万元

在报告期内,基地打造单个爆款的销售总额 ≥ 3 00万

在报告期内,基地打造单个爆款的销售总额 ≥ 18 0万

提供直播电商销售额构成明细,按基地单品统计。

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缴税增长率

指导性

%

计算****基地直播电商企业缴税总额 /****基地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缴税总额-1)×100%≥150%。

计算****基地直播电商企业缴税总额 /****基地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缴税总额-1)×100%≥1 2 0%。

提供 近 2年 直播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缴税额构成明细,按企业统计。

示范带动

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研发应该成果数量

指导性

基地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获得的专利授权数量和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 ≥ 3 个。(与直播电商业务无关的研发成果不应计入在内)

基地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获得的专利授权数量和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 ≥ 1个。(与直播电商业务无关的研发成果不应计入在内)

提供软著、专利等 照片或复印件

促进农副产品品牌转型直播电商数量

指导性

促进基地内农副产品品牌转型直播电商数量 ≥ 5 个 (促进单个品牌销售额大于 1 20 万 /年 )

促进基地内农副产品品牌转型直播电商数量 ≥ 3 个 (促进单个品牌销售额大于 60 万 /年 )

提供商标名称、商标授权书、开播记录、销售额。

组织参加电商节庆活动

指导性

组织基地内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参加 电商 平台、省市县组织的大促活动 ≥5场。

组织基地内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参加 电商 平台、省市县组织的大促活动 ≥ 3 场。

提供基地组织企业参与 活动 的相关通知文件、参加企业名单 (或照片) 、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及相关报道。

吸纳就业

全体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从业人数

指导性

基地全体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从业人员数量之和 ≥ 5 0人。(至少有3个直播账号粉丝数大于5万,同时需要有运营 人员 和客服 人员 )

基地全体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从业人员数量之和 ≥ 3 0人。(至少有 1 个直播账号粉丝数大于 5万,同时需要有运营 人员 和客服 人员 )

按企业统计,包括企业名称、地址、从业人数、负责人、联系方式、账号粉丝。

直播电商从业人员增长率

指导性

%

****基地电子商务从业人数的同比增速 ≥150%。

****基地电子商务从业人数的同比增速 ≥1 2 0%。

提供人员名单。包含姓名、所属 企业、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 。 证明材料可以共用一张报表。

服务能力

人才服务

年度直播电商培训人次

约束性

人次

1.报 告期内,基地组织的直播电商实操培训总人次数 ≥ 3 00人次。2.其他领域培训不计入在内。

1. 报告期内,基地组织的直播电商实操培训总人次数 ≥ 18 0人次。2.其他领域培训不计入在内。

提供培训 明细列表,包括培训班 名称 或培训活动主题、日期、培训人数、培训照片、批准文件 、签到表 等。

公共服务

专业服务

指导性

是 /否

基地是否具备共享服务、协同服务功能,以及为入驻企业提供仓储物流、摄影美工、客服托管、代运营。

基地是否具备共享服务、协同服务功能,以及为入驻企业提供仓储物流、摄影美工、客服托管、代运营。

提供 各项服务提供机构、方式、相关管理规范文件等。

行政服务

指导性

是 /否

基地是否为入驻企业提供工商注册、年审年检、税务登记、项目申报等便利服务。

基地是否为入驻企业提供工商注册、年审年检、税务登记、项目申报等便利服务。

提供 各项服务提供机构、方式、相关管理规范文件等。

孵化服务

指导性

****基地孵化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或达人主播)数量 ≥ 3 个(孵化的单个企业年度销售额不低于 1 20 万,孵化的达人主播粉丝数不低于 5万)

****基地孵化农副产品直播电商企业(或达人主播)数量 ≥ 2 个(孵化的单个企业年度销售额不低于 70 万,孵化的达人主播粉丝数不低于 3 万)

提供孵化(含在孵) 企业名单,包括企业名称、企业人数、办公地址、注册时间、入驻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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