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4817.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开发区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一类工业用地 | 14817.5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5BA0237 | |||
| 起始价: | 267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9月1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9月19日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8月20日 至 2025年09月17日 到 **市公共**交易服务网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8月20日 至 2025年09月17日 到 **市公共**交易服务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7日 12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9月17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5年09月10日 08时00分 至 2025年09月19日 15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宗地具体规划要求分别详见规设字〔2025〕25号规划设计条件,****号地块按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主要指标参照《****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方案》执行。 2、本宗地按现状出让,场地平整、管网建设及附着物拆除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采挖砂石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自然资矿权函〔2023〕76号)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自用仍有剩余的,由所在地的自然**主管部****人民政府组织纳入公共**交易平台处置”。 3、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4、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 5、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方式: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6、根据《****办公室关于推进**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宣政办〔2023〕7号)**市行政区域内拟出让(或划拨)的建设项目用地,在土地出让公告(或划拨决定书)中明确:该项目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建设单位(个人)在竣工验收备案后,将人防工程无偿移交****人民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由国有全资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7、地块具体信息详见竞买文件。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镇滨河路
联 系 人:赵世鹏
联系电话:0563-****27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