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审批
河南-洛阳-新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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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2025-08-20 关于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科。公示期为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6日。

电 话:0379—****9308

通讯地址:**县农业大厦二楼 ****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发光字、金属标牌研发

生产项目

****社区北侧

****

**佳蓝****公司

****发光字、金属标牌研发生产项目位于****社区北侧,对现有工程进行扩建。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下料、雕刻、开槽、折弯、焊接、打磨、喷涂、烘干、丝印、打印、组装等。项目建成后可年生产金属标牌1500块、发光字9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

1、项目北车间整体封闭,切割下料、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喷粉间整体密闭,静电喷粉工序粉尘经滤筒+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喷涂间、烘干间整体密闭,水性漆喷涂、丝网印刷、水性漆烘干及塑封固化工序废气密闭收集,经1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应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中其他炉窑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应同时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限值要求;南车间整体封闭,切割、雕刻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排放监控点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应同时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和《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限值要求。

以上涉颗粒物工序应同时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涉PM排放差异化管控要求(不高于10mg/m3)。

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已建成化粪池处理用于周边肥田。

3、本项目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车间隔声、距离衰减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一般固废经集中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回收单位回收**化利用。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分类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6、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7、本项目若涉国土、规划、林业、水利、安全及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8、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2

废铝矿石综合利用项目

铁门镇铁门村

**县****公司

******公司

**县****公司位于**县铁门镇铁门村,本次改建利用厂区现有闲置车间,建设一条废铝矿石综合利用生产线,并新增球磨机、水洗机。改建后工艺为:外购废铝矿石-圆锥破-球磨-水洗-产品。项目建设完成后,废铝矿石处理规模为10000t/a。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

1、施工期严格按照新****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25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县 2025 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县 2025 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县 2025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环委办【2025】7号)等文件要求,加强施工围挡、车辆冲洗、湿法作业、密闭运输、物料覆盖等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扬尘。

2、本项目投料口设置三面围挡,上方设置集气罩;破碎机整体二次密闭并设置集气管道;投料粉尘、破碎粉尘经收集后统一进入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颗粒物的排放限值要求(排放浓度:10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3、项目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4、本项目噪声应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本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区,分类存放,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7、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8、本项目若涉国土、规划、林业、水利、安全及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9、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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