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关于遴选2025年度水稻秸秆综合利用环节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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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遴选2025年度水稻秸秆综合利用环节 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探索、推**稻产业社会化服务,聚焦关键薄弱环节,引导各类**向秸秆综合利用环节汇聚,推动水稻产业绿色转型,决定公开遴选水稻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实施内容。项目实施目标为2025年水稻秸秆综合利用服务环节5万亩,采用秸秆粉碎还田、打捆离田和深翻覆盖等形式。

(二)工作任务。实施单位负责项目区水稻秸秆综合利用服务;配套完善相关农机设备等工作。

(三)项目经费。水稻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项目经费由**县2025年社会化服务资金中支出,项目实施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补助经费。

二、参加遴选人基本资格条件

(一)在监管部门登记或备案,取得法人资格或纳入农业农村部新型经营主体名录库管理。

(二)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服务两年以上。

(三)拥有与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五)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

(六)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参加遴选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参加遴选申请表原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设备清单和购买发票复印件;

(四)作业人员花名册和相应佐证材料复印件;

(五)社会化服务主体能力评分表原件;

(六)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八)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原件。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四、遴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9日。

报名地点:**县零阳路2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伯炯,联系电话:190****1380。

附件:**县2025年水稻产业秸秆综合利用环节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申报资料清单

****

2025年8月21日

附件

**县2025年水稻产业秸秆综合利用环节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申报资料清单

1.《**县2025年服务组织参与水稻社会化服务秸秆综合利用环节申报推荐表》(附表1),表格必须正反打印,否则视为无效。表格一式四份,主体、村(社)、乡镇政府、县农经站各一份。

2.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县2025年水稻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机械设备和服务能力情况统计表》(附表2),附机械设备照片、购买凭证等。

4.《**县2025年水稻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作业人员信息统计表》(附表3),并提供相关培训证明、工资发放证明。

5.《**县2025年农业(水稻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主体能力评分表》(附表4)。

7.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原件。

附表1

**县2025年服务组织参与水稻社会化服务秸秆综合利用环节申报推荐表

申报日期: 2025年 月 日

服务组织名称

(盖章)


法人姓名


联系方式


管理人员(名)


作业人员(名)


农机具设备数量(台)


农机具原值(万元)


经营场所所在地


开户行信息


银行账号


秸秆综合利用申报作业量(亩)

申报区域名称(村)

秸秆粉碎还田

秸秆打捆离田

秸秆深翻覆盖

























小计




合 计




申报服务区域

村委会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县经管站审核意见

审核人员(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申报表必须正反打印在同一张纸上,否则视为无效;2.本表一式四份,县、乡镇、村、实施主体各一份;3.****村委会(社区)根据服务对象意愿,决定是否同意实施主体在该区域内申报及申报面积;4.若申报区域涉及同一乡镇(街道)的不同村,村委会审查意见可在同一框内。

附表2

**县2025年水稻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机械设备和服务能力情况统计表

服务组织名称: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机械名称

类型

型号

功率(马力)

数量

(台 组 ㎡)

原值

(万元)

服务能力面积

(亩)

备注























































注:1.农业机械包括水稻生产秸秆综合利用环节生产应具备的机械设备;2.所有农机具需提供机械设备照片、购买发票、支付凭据等有效佐证。

附表3

**县2025年水稻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作业人员信息统计表

服务主体名称: 申报时间:202 年 月 日

设备名称

作业 环节

操作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 电话

从业 年限

是否经过专业培训

是否有培训证书

是否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备注














































































法人代表签字:

注:1.作业人员包括水稻秸秆综合利用环节的作业人员; 2.需提供往年作业人员工资发放花名册、工资支出流水、人员培训等有效证明。

附表4

**县2025年农业(水稻秸秆综合利用)

社会化服务主体能力评分表

服务主体名称:

序号

项目及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1

服务主体资质及从业时间(20分)

****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记10分;注册登记时间2年以上,记5分,未满2年记 0分;近两年从事与申报环节对应的服务作业服务(见合同),记5分,无合同或只有1年的合同不记分。


提供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前两年的服务合同复印件。

2

机械设备(30分)

能满足申报的社会化服务项目及作业量的机械、设备、场地(烘干)等,能保证作业量任务的服务需要,记30分,不能满足按比例计分。


提供机械设备台账、发票复印件。

3

作业人员(20分)

能满足申报的社会化服务项目及作业量所需的作业人员,记20分,不满足按比例计分。


提供作业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培训证等作业能力证明)复印件。

4

经营管理(20分)

组织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档案经营档案和财务档案齐全,有服务工作计划、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生产作业台账等,每项计5分。


提供服务主体管理制度、近两年相关管理资料。

5

社会评价(10分)

在服务主体获省级以上奖励、认证证书,每项记3分;获市级以上奖励、认证证书,每项记2分;获县级以上奖励、认证证书,每项记1分。最多记10分。


提供获奖证书、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文件。

合计

100分




****政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本单位(名称: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现就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事宜,郑重声明如下:

截至本声明出具之日,本单位在过去三年内(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未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过刑事处罚,未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机关作出过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声明存在虚假信息,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本单位(名称: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就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作出如下承诺:

本次为办理___________(事项名称)所提交的全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均系本单位依法取得或真实出具,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伪造、变造、编造等虚假情形。

本单位对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经核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自愿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撤销相关审批结果、承担赔偿责任等)。

承诺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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