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8月20日作出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20日我分局对****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锅炉技改项目 | **自治区**市**新忽热苏木长山壕金矿****矿业已弃用闲置的危险品总仓库区 | **** | ******公司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2t/h燃煤锅炉及配套设施,在现有锅炉房内**1台1t/h燃油蒸汽锅炉和1台1t/h燃油蒸汽发生器(备用)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40%。 | 1、废气 技改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燃油锅炉烟气(颗粒物、SO2、NOx)和新增柴油燃料卸油、储存和使用过程挥发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1)锅炉烟气 项目燃油锅炉燃用低硫油,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备用燃油蒸汽发生器燃用低硫油,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燃油锅炉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4.6mg/m3,SO2排放浓度为1.2mg/m3,NOx排放浓度为119.1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柴油挥发废气 锅炉用柴油依托现有柴油罐储存,技改项目新增柴油用量300t/a,新增柴油在卸油、储油和使用过程会挥发少量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技改项目柴油卸油、储油和使用过程中新增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426t/a,其中卸油和使用过程挥发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储油过程挥发的非甲烷总烃经4m高的通气管(依托)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产生废水主要为锅炉及软水装置定期排污水。技改项目锅炉及软水装置排污水量为153m3/a(1.02m3/d),主要污染物为盐分和SS,排入废水暂存池,回用于生产系统(水相、柠檬酸钠溶液、敏化剂配制),不外排。 3、噪声 技改项目新增噪声源为锅炉风机和输油泵,噪声源强在85-90dB(A)之间,对主要噪声源设置减振基础,室内安装,泵体基础设弹簧减振动器等降噪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 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项目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技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软水制备装置中的离子交换树脂在运行一段时间后需更换以保证软水制备效率,根据项目用水情况,离子交换树脂更换时间为1次/5年,每次产生量0.1t,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厂家上门更换时直接带走,不在项目区暂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