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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公示(****新苑保障性安置房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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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工程名称:****新苑保障性安置房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2、建设单位:**** 3、施工单位:**** 4、公示事由:依据《关于细化我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要求的通知(试行)》(坛住建〔2025〕12号)规定,该工程缺陷责任期已满2年,申请第一次返还该工程质量保证金。 5、公示时间:自2025年 8 月 21 日至2025年 8 月 27 日。 6、公示期内,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有异议的,均可通过电话反映情况,并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通过现场反映情况的,请出示身份证明。联系电话:0519-****6113,地址:**市**区**街道东环一路669号5号楼205室。 **市****建设局 2025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