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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的实施意见》(冀人社发【2021】7号)文件规定,现将审核通过的46名参加培训的脱贫劳动力交通食宿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信件、电话、传真的形式向****就业指导股反映,信件以收到之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2日
联系电话:0319—****676
传真电话:0319—****676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