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交通局:
你单位(地址:****门市**区诚毅大街1号8~9层,法定代表人:陈**)于2025年7月15****机关提出洋亭路(灌口西路-旧324国道)道路工程(项目中央代码:2212 -350211-04-01-191565)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我局组织专家对《洋亭路(灌口西路-旧324国道)道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形成了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局对该工程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门市**区灌口镇,起于灌口西路,终点与现状旧324国道相交,道路全长1096.353米,道路宽度为30米,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涵洞工程、市政管线、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海绵城市工程等。工程设置3条雨水管道排入现状河道,并设置2处箱涵与现状河道交叉,其余沿线均在河道防洪岸线之外。其中:
(1)道路桩号K0+424.179于瑶山溪桩号YSX0+432.041右岸设计d1350八字排水口1座,坐标X=****163.4238、Y=446580.9316。
(2)道路桩号K0+800设置管径d2000雨水管道接入本次**1-5×2.5m钢筋混凝土箱涵,坐标X=****875.5096、Y=446829.7447。
(3)道路桩号K1+050于瑶山溪桩号YSX1+065.995右岸设计d1200八字排水口1座,坐标X=****694.3295、Y=447002.2451。
(4)道路桩号K0+379.2处**50.0m 2-4.0m×3.0m钢筋混凝土箱涵,起点位于瑶山溪桩号YSX0+369.389,终点位于瑶山溪桩号YSX0+419.389。
(5)道路桩号K0+795.8处**154m 1-5.0×2.5m钢筋混凝土箱涵,起点位于瑶山溪桩号YSX0+771.412,终点位于瑶山溪桩号YSX0+895.412。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防洪影响评价
(一)基本同意工程防洪影响评价结论及消除、减轻影响的补救措施。工程设计单位根据结论及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工程方案。
(二)做好雨水管出口八字墙与护岸边坡的**美观衔接。
(三)做好河道安全防护栏杆全段安全封闭及堤岸破坏恢复等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涉河工程施工应避开主汛期,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严格按照规范施工,避免造成河道的多次破坏。
(二)你单位应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并承担施工范围内河道的防汛安全责任;工程开工之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开工告知;工程施工期间,在施工现场设立公示牌,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工程施工期间应做好水土保持、废水处理、污水达标排放等工作,及时覆土、平整、复绿临时堆放场所,尽可能降低施工对河道带来的不利影响。
(四)工程竣工后,你单位应邀请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河、堤、护岸移交河道管理单位。河、堤、护岸移交未完成,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 2025年7月31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 抄送:**区河长办、****事务中心、 ****服务中心 | |
| **** | 2025年7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