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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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社会组织 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5-08-11 09:00:00

****关于开展2025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慈善法》和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现就开展2025年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可申报评估

1.2022年12月31日以前在********行政审批局登记成立,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

2.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3.获得评估等级满3年的,可申请重新评估。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不得申报评估

1.未参加2024年度检查的;

2.2023年或2024年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3.2023年和2024年连续两个年度检查为基本合格的;

4.慈善类社会组织未依法报送、公开2024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的;

5.慈善类社会组织2023年度或2024年度工作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反映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未整改的;

6.2024****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

7.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8.2024年度申请评估被实名举报存在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9.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内容

对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党建工作、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评估内容以近两年工作情况为主(即2023年1月至2025年6月),个别情况需要评估近三年情况的,以评估指标要求为准。

参评社会组织结合自身类型和业务情况选择评估指标进行申报。其中慈善组织对应按照《基金会(慈善组织)评估指标》《社会团体(慈善组织)评估指标》《社会服务机构(慈善组织)评估指标》进行申报。

三、评估等级及管理

评估总分为100分,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

(一)5A级(AAAAA),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

(二)4A级(AAAA),得分在90-95分(含90分);

(三)3A级(AAA),得分在85-90分(含85分);

(四)2A级(AA),得分在80-85分(含80分);

(五)1A级(A),80分以下。

评估结果实行动态管理,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符合参加评估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或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未再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四、时间安排

(一)参评报名阶段(2025年8月25日前)。计划参评的社会组织将《2025年参加社会组织评估预报名表》(见附件1)纸质盖章提交****(**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北楼)305办公室报名。

(二)评估资料准备和自评阶段(2025年8月31日前)。社会组织按照评估材料目录要求准备评估资料,并对照评分细则进行自评,填写《**市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见附件2),报送业****管理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协会商会和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无需报送有关部门初审和盖章。

(三)参评申报阶段(2025年9月10日前)。参评的社会组织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具体机构另行通知)。社会组织应做好充分准备,申报材料报送后,评估机构不再受理任何补充材料。

(四)参评单位名单公示阶段(2025年9月20日前)。****初审各参评单位申报材料,将符合申报参评资格单位的名单在******网站公示。经公示确定的参评社会组织不得提出撤评申请。

(五)评估实施阶段(2025年10月31日前)。由第三方评估机构采用对申报材料书面审核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估打分。

(六)终审公布阶段(2025年11月30日前)。****委员会对第三方评估意见进行终审,确定评估等级并进行公示,公布评估结果(含获得3A以下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名单),向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七)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参评社会组织要如实提供评估材料,凡在评估中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相关人员串通作弊,致使评估情况失实的,****将视情节作出取消评估资格,或降低评估等级的处理。

(二)评估期间,第三方评估机构有权要求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社会组织发现第三方评估机构及评估工作人员有违反评估工作纪律行为的,可向自治区****反映和举报。

(三)参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严重违反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行为的,****政府****机关立案调查的,取消评估资格。符合评估资格的社会组织,在评估名单公示后,不得无故退评。

联系部门:********管理科

联系方式:电话0773-****896

联系地址:**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北楼305室

附件:1.2025年参加社会组织评估预报名表

2.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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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1日


附件1 2025年参加社会组织评估预报名表.docx
附件2 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资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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