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库****水库****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中心附三栋二楼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市市辖区**区北****开发区中和街1号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标的名称:****水库****水库建设项目 合同金额:****916.33元,大写:叁佰玖拾捌万柒仟玖佰壹拾陆元叁角叁分 二、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 1.项目实施要求 1.1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完成高程联测工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分析、实地踏勘、水准点位选埋、网络RTK测量、数据处理、资料汇编等工作,最终提交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水准观测手簿、水准外业测量高差表、高程数据检验校核表等; 1.2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完成库容曲线测绘工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分析、实地踏勘、1:500地形图测绘、数据处理、资料汇编等内容,最终提交****水库库容曲线复核报告、1:500地形图等。 1.3系统开发工作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工程规范和普遍使用的相关行业标准,并根据开发进度及时提供有关开发文档。 1.4本项目的实施按下列阶段进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下列各阶段的时间进度安排 (1)实施前调研; (2)编制需求规格说明书 (3)概要设计; (4)详细设计; (5)开发、安装、调试; (6)测试; (7)初步验收; (8)试运行; (9)竣工验收; (10)交付及合同期约定的运行维护。 1.5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发包人单位和监理方的管理,保证本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 1.6在合同约定的建设、试运行和运行维护期内,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及时提供技术服务。 1.7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所规定的项目建设任务。 1.8成交供应商以本合同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条款为基础进行项目建设。 1.9采购人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有权对整个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成交供应商必须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采购人或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 1.10成交供应商必须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机制,以保证项目建设能按期完成。 1.11为保证本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达到发包人的要求,成交供应商进场施工必须服从采购人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并做好与其他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保证本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 2.项目组织要求 2.1成交供应商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组织机构。 2.2投标人须提出完整可行的组织架构方案,明确组织分工与职责,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系统架构负责人、软件开发负责人、软件测试负责人逐一进行明确,并形成组织人员清单,同时对各岗位职责与要求进行完整描述。 2.3成交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思路与实施策略,对项目各阶段提出实施方案,并制定完善的项目实施保障策略。 2.4成交供应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调研、对接、数据归集、数据交换共享、相关方协调、培训等基础性保障工作。 2.5成交供应商负责项目实施服务的现场安全管理,负责实施、运维期间网络安全管理。 2.6成交供应商项目实施应符合信息化建设开发项目相关国家、省、县等行业规范和采购人工程管理规范,并提供符合采购人工程管理规范的文档。并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所有纸质资料的整理汇编。 3.进度要求 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基础设施服务、软件开发、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合同验收,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建设内容和进度要求,合理安排好工期计划。 4.质量管理要求 4.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满足合同约定的项目质量指标,包括项目过程质量指标、项目成果质量指标等。 4.2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制定质量改进计划。质量改进计划的制定应按照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1)明确问题。分析现状,找出项目存在的质量问题,包括确认质量问题,收集相关的质量数据; (2)问题分析。分析产生项目质量问题的各种原因和影响因素,找出可能的影响因素并验证,比较并选择主要的、直接的影响因素; (3)制定问题改进计划。针对质量问题的主要因素,制定措施,提出问题处理计划,包括问题解决方案,问题处理所需的**需求等。 4.3省、县行业相关的规范标准,制定项目的质量改进目标,明确改进的质量指标,设定质量测量的方法和时间,确定质量改进的岗位责任安排等,通过质量管理规范指导项目实施,并对发现的质量问题逐个进行处理。 4.4质量改进计划执行过程中或执行之后,成交供应商应对照质量改进计划,及时检查质量改进执行情况和效果,并与质量目标、质量管理指标进行对比分析,明确是否符合质量改进的预期目标,及时发现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质量改进检查包括成交供应商自查、第三方咨询监理和采购人的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各类项目应依据项目特点选择相应的质量检查方式。 4.5成交供应商应根据质量检查的结果对项目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处理,同时对质量管理的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与分析,对成功的经验加以肯定,并予以标准化,对失败的教训进行总结,引起重视。对未能及时处理解决的问题,需将其作为下一管理循环的质量改进目标。项目质量问题解决完成后,需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记录。若采取的整改措施未达到预期效果,应重新制定解决措施,直至达到预期效果。 4.6在不影响成交供应商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况下,采购人有权在工作时间内对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成交供应商项目的任何部分均符合合同的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对此项检查予以协助。 4.7成交供应商服务实施过程中与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所规定的或其他相关部门所规定的质量或安全要求严重不符时,采购人有权立即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若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未按通知书规定时限要求进行整改或者整改后仍然无法满足采购人质量要求的,则对成交供应商按5万元/次进行罚款,同一质量问题经两次整改仍未通过的,采购人有权直接扣除对应分项价款罚款,金额从合同未支付款项中扣除。出现类似情形两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8成交供应商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其他各平台融合、对接等技术开发工作,保证项目中使用的第三方软件均获得合法授权,确保与**平台实现统一用户认证登录,确保一数一源。 4.9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案,采购人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均不会: (1)减轻或影响成交供应商遵守合同或法律所要求的与质量保证有关的义务或责任; (2)被视为采购人应对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案承担任何责任。 5.验收要求及验收标准: 5.1设备(系统)上线测试报告 系统安装完成后,按照系统要求的基本功能逐一测试。 (1)单项测试:单项产品安装完成后,由成交供应商进行产品自身性能的测试; (2)如测试中发现设备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标书和合同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 (3)如测试中发现与其他各平台融合、对接不符合标书和合同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 (4)项目验收依据国家或行业强制性规定、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承诺及投标文件、合同及补充协议执行。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或存在异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显示符合验收标准的,检测费由采购人承担;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检测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软件设计文档、软件数据库设计文档、软件外部接口文件、软件操作手册、软件测试报告、软件部署手册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交付采购人。 验收方法: 5.2项目验收 按照《关于转发的通知》浏财函〔2024〕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最终验收。届时将根据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以及成交供应商投标服务方案 ,结合现场对平台各功能点的实现效果、使用反馈及文件规定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成交供应商在完成系统上线测试,系统所有功能自检合格后,向采购人提交系统上线测试报告,并书面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成交供应商根据验收意见逐条修改完善系统或文档,直至全部满足验收要求,各方签署项目验收表格。 6.培训要求 6.1投标人应提供切实可行的项目培训方案及培训保障措施。 6.2成交供应商应形成完整的培训人员组织,并具备详细的培训安排计划。 6.3成交供应商须针对不同用户对象制定针对性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包括系统基础培训、软件功能使用培训、运行维护培训等。 6.4采用理论授课与上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根据采购人要求不定期开展,不限培训次数。 6.5本项目培训费用已经包含在项目总体费用中,培训时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7.售后服务要求 7.1服务期间 项目交付所有应用系统及软件产品,须提供项目验收之日起3年维护服务。 7.2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设立维护热线,为采购人提供 7×24h 的技术咨询服务,接受采购人的随时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运维服务要求,参照国内外有关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信息系统运行服务等标准要求,建立完善的系统运维服务管理体系,保障承诺的运维服务内容的实施。 7.3系统软件售后服务要求 系统软件售后服务范围,包括安全监测系统平台所有开发内容。系统软件售后服务内容包括技术咨询、缺陷处理、配置变更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8.保密要求 8.1成交供应商应签订保密协议,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采购****机关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8.2成交供应商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采购****机关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采购人****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机关保密信息。****政府项目时,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政府项目的任何资料、数据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项目以外的其他方或成交供应商内部与该项目无关的任何人员。 8.3成交供应商对于工作期间知悉采购人****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同样承担保密责任,****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 8.4严禁泄露****政府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政府工作信息。 8.5违反保密义务每次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且每项信息泄露视为独立违约事件。 9.其他要求: 9.1实施时间:项目建设周期为6个月,运维服务期3年。其中《工程量清单及要求》第七部分信息化设备维护,维护期为一年。 9.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址 9.3付款人:**** 9.4付款方式:通过验收水利部组织的验收评价付合同80%,验收评价通过一年后付10%,三年运维完成后付清余款。若验收评价不通过,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9.5投标报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费、软件开发及调试费、运维服务费、施工费、材料费、安装调试费、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管理费、测试验收费、维修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费、各类保险费、税金等为完成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9.6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完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单位必须严格参照项目可研内容实施本项目。同时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若采购人的实际业务需求发生变化或者为了确保系统的实用性、科学性,在不改变原有大框架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求进行项目具体功能的调整或修改,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且不再单独增加费用。 9.7本项目合同为总承包合同,不允许分包。乙方擅自分包的,采购人有权按分包金额20%收取违约金。在合同履行期间,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或)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采购人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成交供应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并退场,若成交供应商不及时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并退场的,采购人有权将应付未付合同款作为违约金,并不再进行支付,采购人并保留损害赔偿请求权。 9.8考虑本项目的特殊性,建议投标人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踏勘产生的有关费用自理,安全自负。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9.9本项目中的货物质保期为三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设备维修维护和零件更换等要求上门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0.考核标准: 10.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逾期完成系统平台建设或验收不合格的,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达60日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不再计算单日违约金)。 10.2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如未在约定时限内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按5000元/次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理或委托第三方处理,因此产生的实际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因成交供应商未能及时提供售后服务,导致采购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第三方索赔款等)的,成交供应商应予全额赔偿。 10.3成交供应商擅自解除合同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补足责任。 10.4在项目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存在服务质量差、进度落后,项目团队(包括实施团队和售后服务团队)人员水平差或人员数量不足等情况的,由采购人出具《整改通知书》,在《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时效内相关问题仍未有效改善(以采购人认定为准)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包括并不限于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退回前期支付的全部费用,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 20%的违约金,并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采购人因此导致的所有损失)。 建设工程量清单详见分项报价表 2.人员配置要求无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无 4.其他要求无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2.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通过验收水利部组织的验收评价付合同80%,验收评价通过一年后付10%,三年运维完成后付清余款。若验收评价不通过,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收款账户: 工商银行**灵境支行(****:020********00042469)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8-21 —— 2029-09-01 五、服务地点 服务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为6个月,运维服务期3年。其中《工程量清单及要求》第七部分信息化设备维护,维护期为一年。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是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无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无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无 (6)履约验收标准:项目验收国家或相关部门有强制性规定的,按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成交供应商在完成系统上线测试,系统所有功能自检合格后,向采购人提交系统上线测试报告,并书面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成交供应商根据验收意见逐条修改完善系统或文档,直至全部满足验收要求,各方签署项目验收表格。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要求予以改进。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有义务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全面完成、解读和修改项目的各项成果,直至上级部门满意;同时配合甲方协调有关项目建议清单明确的有关项目资金。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无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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