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栖城丽景小区5套住宅房屋资产转让 |
| **市**区栖城丽景小区5套住宅房屋资产转让 | |||||
| **** |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6个工作日 | ||||
| 2025-08-21 | 挂牌截止日期2025-09-11 |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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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办事处普吉路44号,栖城景小区5套住宅(30幢4层401号、32幢14层1413号、32幢26层2601号、32幢39层3903号、32幢3层303号)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产权证号、证载面积(详见转让资产明细清单),产权人:**市**区国有资产****公司,用途:住宅,已装修(普装),其中栖城丽景小区30幢4层401号在租,其余4套住宅为空置状态,周边生活配套设施完善,社区成熟度较高,商业环境较好,交通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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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公司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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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鼎立房地产土地****公司 | |
| 2025-05-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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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20 | |
| 详见子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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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子资产公告 | |||||||
| 一次性 | |||||||
| 1、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本次转让标的为房屋,意向受让方自行进行勘验,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 4、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标的按现状移交,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5、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就视为同意委托方提供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全部合同条款。 6、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办理以《产权交易合同》等文件中约定的为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交易价款结清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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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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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等合法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印章的复印件; 自然人提供****银行卡。 2、如有委托代理,****公证处出具的《授权委托公证书》。 3、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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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状况以实地勘察实物现状为准,转让资产产权清晰,无争议。 2、标的交接方式及过户手续的办理:转、受让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文件,且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后的10个工作日,转让方将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移交。标的移交后,由受让方负责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积极配合。另外,受让方需至产权物业服务方办理该房屋的物业转接手续及缴纳相关费用。
3、税费承担方式: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税费。 4、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1)本次估价结果是指在目前房地产市场状况下、估价对象在规划利用条件下的房地产价值,包括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值和与房屋有关的土建、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价值,不包括可移动的家具、电器等物品价值。(2)估价对象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所分摊的土地在剩余使用年期的使用权,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5、房屋瑕疵披露:房产现状出让,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房产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抵押等问题。该瑕疵披露后,受让方一经成交,则视为认可转让方的披露内容且属于自愿交易,受让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转让方提出索赔及主张其他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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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参与 | |||||||
| 详见子资产公告 | |||||||
| 2025-09-11 17:00:00 | |||||||
| 1、意向投资人须在公告截止日17:00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达******公司监管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投资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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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 |||||||
| ****银行****公司**滇池路支行 | |||||||
| 396********1360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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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人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公司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1、意向投资人经本所确认为投资人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限拒不签署交易合同;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投资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8、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或遴选程序的; 9、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投资人均不应价的; 10、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投资人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11、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人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2、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人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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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告之日起16个工作日 | |||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 |||
| 网络竞价 |
| GR2025KM****00123 | 栖城丽景小区32幢39层3903号 | 32.0441万元 | 2025-09-11 |
| GR2025KM****00124 | 栖城丽景小区30幢4层401号 | 91.38万元 | 2025-09-11 |
| GR2025KM****00125 | 栖城丽景小区32幢26层2601号 | 96.765万元 | 2025-09-11 |
| GR2025KM****00126 | 栖城丽景小区32幢3层303号 | 30.5131万元 | 2025-09-11 |
| GR2025KM****00127 | 栖城丽景小区32幢14层1413号 | 96.765万元 | 2025-09-11 |
| 钟先生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871-****6818 |
| 钟先生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871-****6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