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公司:(**市**区后溪镇白虎岩路178号;法人代表:林志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90957W)
我局于2025年7月24日受理你司提出的华电(****能源站一期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决定准予许可。
一、根据《华电(****能源站一期项目建设项目水**论证表》,同意你司如下取水方案:
1.****水库水作为工业用水水源,市政自来水作为生活用水水源和工业用水备用水源,取水口位于324国道和老孙坂路交界处西北约420m****水库右干渠DN1200管道上,取水管道沿规划环美北路敷设,详见《原水管道走向示意图》。
2.本工程年发电量7000~8000万kWh、供蒸汽量62~67万GJ,年最大许可水量49万m3。
3.基本同意你单位的退水方案,退水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集中处理,小部分冷却塔排污水回用于冲洗绿化。
二、你司应按照要求安装符合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并纳入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管理系统管理。项目运营期间应严格管理、规范运作,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取、退水事故应急处理和控制预案。
三、你司应按照批准的年度取水计划进行取用水,落实节水措施,规范污水排放,监测来水量,确保地下水水质及周边地质、环境安全。若因工程建设、运营对生态环境、其他第三方利益造成影响,你司应依照相关部门处理意见进行赔偿或补偿。
四、你司应及时向我局报送本项目取水、计量等设施试运行情况,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五、建设项目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司应当重新进行水**论证,申请取水许可。若你司有偿转让节约的水**,需到我局办理取水权变更手续。
六、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四****机关提交延期申请。在取水许可有效期内终止取水的应当于终止之日****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连续停止取****机关注销许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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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 **** | 2025年7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