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河****保障厅、****财政厅、****总局****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字〔2025〕70号)文件精神。经初审,**县第四批47家企业(包含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初步符合稳岗返还政策相关条件。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第四批47家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失业待遇股反映(信函以到**邮戳为准)。
电话:0319-****517
传真:0319-****500
邮编:055350
通讯地址:****失业待遇股
附件:**县2025年第四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
2025年8月19日
2025.8.19**县2025年第四批拟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47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