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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社会保险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政策措施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 **市人社局 ****财政局 ****税务局关于转发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保人社发〔2024〕23号)文件精神,结合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环境局、县国资委、****管理局、县税务局、县民政局多部门审核及查询“信用中国”“信用**”情况,经企业确认,拟对77个单位拨付2024年度的稳岗返还资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以上单位稳岗返还存在不符合条件的,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875-****381,0875-****091
附件:2025年**县第一批稳岗返还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