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苏0826执1497号之****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苏0826执1497号之三,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将位于**县**上御小区20幢206室的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权证明作废,证号为苏(2018)**县不动产权第****504号、苏(2018)**县不动产证明第****607号。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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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