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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要求,****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一期)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予以公示,征求与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建设项目周边的群众以及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二、公众意见表及项目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见链接:https://pan.**.com/s/164z1ABANr92Fy2qguZDZWgpwd=1436
提取码:1436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下载的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毕后提交建设单位,反馈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该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9月3日。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名称:****
联系人:廖总
电话:133****5782
通讯地址:****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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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