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水源延续取水许可决定书

审批
辽宁-沈阳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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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依你单位申请,我厅受理了延续取水申请书。经材料审查和现场核验,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及《**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准予延续并核发取水许可证。

一、工程基本情况

****板材厂区生产用水的供应水源地,位于特殊钢厂区以北、太子**岸、彩屯桥下游300米处。该水源取用**市彩屯大桥下游**干流地表水,其中包括河道区间径****水库供水。

二、批准事项

同意****公司第**源年取水1528.4万立方米,其中,取用河道区间径流地表水764.2万立方米、****水库供水764.2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三、有关要求

1.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取水许可批复文件等相关要求,对取水量进行计量,做好计量设施运行维护,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且计量准确,确保数据接入省级平台。

2.你单位应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计划用水管理制度、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加强供水用水管理。

3.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时,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厅提出延续取水申请。

联系人:邹吉虎兰鑫月

联系电话:024-****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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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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