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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
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省自然**和规划厅 ****林业局关于强化自然**要素保障支持台风“摩羯”灾后恢复重建和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函》《****林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琼林〔2024〕98号)的规定,****林业局申请修筑防火巡护道路直服工程设施项目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1.拟使用林地单位:****林业局
2.拟使用林地位置:**县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吊**片区、****村委会、岭门农场(附图)
3.拟使用林地用途:防火巡护道路,路面宽度≤4米,使用林地面积3.6959公顷。
4.拟使用林地面积3.6959公顷,森林类别为二级国家级公益林3.2098公顷、省级公益林0.2583公顷、重点商品林0.2278公顷;地类为其他迹地3.6959公顷;林地类型为特种用途林林地3.2435公顷、其他林地0.4524公顷;林地权属为国有、集体;林地保护等级II级保护林地3.4895公顷、III级保护林地0.2064公顷。
5.公示期限: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7日。
拟使用林地范围内的林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对拟使用林地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8月27日前向我局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898-****3571,通讯地址:******服务中心****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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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