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不力”问题已于2025年7月31日完成,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不力。
二、整改目标
全面摸清我区已编码登记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建立精准台账,通过核实确认、分类处置、政策引导等措施,加快推进该类高排放机械淘汰更新。
三、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31日前
四、整改措施
1、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查抽测,超额完成2023-2025年年度任务。
2、对辖区重点市场、工地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检测。
3、加强对超标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处罚。
4、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线上审核,及时高效发放牌照。
五、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2023年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查抽测任务120台,实际完成122台;2024年任务171台,实际完成172台,均超额完成任务。2025年目标120台,已完成61台,完成比例51%,预计可超额完成。
2、2025年以来,对****安置小区、大汉建材、中建﹒桃李九章工地、**生态**2号安置小区(三期)项目等14个工地开展检查76台,抽测61台,其中检测4台超标,退出不符合要求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二机型6台,均已立案查处。
3、2023年处罚超标机械2台,罚款1万元;2024年处罚超标机械4台,罚款0.4万元;2025年立案10台,已处罚2台,罚款0.2万元。
4、2023年、2024年、2025年分别发放牌照463台、190台、111台,共计764台。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围绕重点工作开展抽查抽测,确保超额完成2025年年度任务。
2、按照有案必查的原则,加大对超标机械的处罚。
3、加强牌照发放审核,审慎发放国Ⅲ以下和X牌照,提升源头管控能力。
以上整改完成情况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9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反馈。
联系电话:0731-****3343
联系地址:**市**区**河大道三段658号31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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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