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金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回收资源再利用建设项目(最终验收)

审批
湖北-孝感-安陆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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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982MA7DWXNQ5D宋静
朱建国**省**市**市
****开发区碧涢东路特143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回收**再利用建设项目(最终验收)****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省**市**市 ******市 经济开发区碧涢东路特143号
经度:113.71895 纬度: 31.24921****环境局****分局
2022-09-28
安环建函〔2022〕51号****0982MA7DWXNQ5D001U
2023-04-205000
285****
****0982MA7DWXNQ5D******公司
****0900MA49R43W1P******公司
****0113MA4KXRHX4K2023-04-08
2024-10-212024-11-21
2025-08-212025-08-21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21FLnWz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拆解报废机动车10000辆年拆解报废机动车10000辆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报废车辆→检查和登记→车辆暂存→拆借作业→车辆解体→压实打包→外售报废车辆→检查和登记→车辆暂存→拆借作业→车辆解体→压实打包→外售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①废油液抽取过程挥发的油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通过车间通风措施后排放; ②粉尘:车间拆解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自然沉****公司回收处理;安全气囊采用密闭式安全气囊引爆装置进行电子引爆,粉尘在密闭式安全气囊引爆装置内进行收集,不对外排放; ③制冷剂回收过程中挥发的废气:经冷媒回收机密闭收集后,极少部分无组织排放。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工业园二号路排污管网,最终排****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拆解车间冲洗废水经车间地面导排沟以及初期雨水经雨水排水沟收集至油水分离设施处理后暂存于沉淀池,回用于拆解车间地面清洗,不外排,沉淀池容积为50立方米。危险废物:废燃油、其他废油液、废制冷剂、废尾气催化剂、废电路板、废铅蓄电池、含汞废物、废含油滤清器、废液化气罐、废油泥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事故应急池:在厂区东南方设置1个25m3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废水。废气:废油液抽取过程挥发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1#排放;拆解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增加1套扬尘水雾压尘机抑尘,自然沉****公司回收处理;拆解工序切割过程产生的烟尘增加焊烟净化器收集;在危废暂存间增设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2#排气筒,用于收集处理废铅蓄电池、废油液在危废暂存间暂时储存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非甲烷总烃等废气。其他与环评一致。废水:生活污水处理方式与环评一致,拆解车间冲洗废水收集至气浮机+油水分离设施处理后暂存于沉淀池,回用于拆解车间地面清洗,不外排,沉淀池容积为81立方米,沉淀池容积增大31立方米。危险废物:危废种类新增**废物、有机溶剂废物。事故应急池:厂区东侧设置1个25m3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废水。
废气处理措施活性炭吸附变更为二级活性炭吸附,增加了处理效率;拆解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增加1套扬尘水雾压尘机抑尘有利于控制拆解过程产生的扬尘;拆解工序切割过程产生的烟尘增加焊烟净化器收集;有利于粉尘收集和处理;危废暂存间增加废气处理设施属于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更有利于减小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产废水处理设置增加了气浮机装置,能够进一步净化地面清洗废水中的固体悬浮物和油脂,更好地进行油水分离,沉淀池容积增大,更有利于生产废水的暂存。危废种类新增**废物、有机溶剂废物,主要是由于环评阶段未进行统计,验收阶段予以补充。事故应急池方位根据调整后的规划布局进行调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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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24 0 0 0 0.024 0.024
0 0.004 0 0 0 0.004 0.004
0 0.022 0 0 0 0.022 0.02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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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
0 0.016 0 0 0 0.016 0.016 /
0 0.004 0 0 0 0.004 0.004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PH、COD、BOD5、SS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NH3-N、TP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工业园二号路排污管网,最终排****处理厂处理 监测结果表明:PH、COD、BOD5、SS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NH3-N、TP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2 气浮机+油水分离设施 拆解车间冲洗废水经车间地面导排沟以及初期雨水经雨水排水沟收集至气浮机+油水分离设施处理后暂存于沉淀池,回用于拆解车间地面清洗,不外排 不外排,不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集气罩+二级活性炭+15m高排气筒1# 有组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市地方标准,DB12/524-2020)表1其他行业标准;无组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废油液抽取过程挥发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1#排放,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通过车间通风措施后排放 ****设备处理后监测口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市地方标准,DB12/524-2020)中其他行业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50mg/m3)要求,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监控点1h平均浓度值”排放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6mg/m3)要求
2 扬尘水雾压尘机、密闭安全气囊引爆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车间拆解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扬尘水雾压尘机抑尘,自然沉****公司回收处理;安全气囊采用密闭式安全气囊引爆装置进行电子引爆,粉尘在密闭式安全气囊引爆装置内进行收集,不对外排放。 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颗粒物≤1.0mg/m3)
3 冷媒回收机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制冷剂经冷媒回收机密闭收集后,极少部分无组织排放 氟化物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氟化物≤20μg/m3)
4 危废暂存间排风口+二级活性炭+15米高2#排气筒 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监控点1h平均浓度值”;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废铅蓄电池、废油液等在危废暂存间暂时储存过程中挥发的硫酸雾和非甲烷总烃经危废暂存间排风扇出口连接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2#排气筒排放 ****设备处理后监测口有组织排放氟化物、硫酸雾、非甲烷总烃能满足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氟化物≤9mg/m3、硫酸雾≤45mg/m3、非甲烷总烃≤120mg/m3)要求,颗粒物、硫酸雾、氟化物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颗粒物≤1.0mg/m3、硫酸雾≤1.2mg/m3、氟化物≤20μ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夜间不生产等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十里社区最近居民点昼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取主动控制(源头控制措施)及被动控制(末端控制措施)相结合的措施,设置对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确保地下水安全。项目车间拆解区、危废暂存间、废水收集沟、沉淀池作重点防渗处理,废机动车存放区、库房作一般防渗区处理使其等效粘土防渗层,办公楼、厂区道路作简单防渗处理,厂房地面底部做基础防渗,厂区东南方设置1个25m3事故应急池,厂区南方设置一个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工作。 事故应急池位置发生变化,且事故应急池增加一套油水分离器,其他不变。根据厂区实际布局情况,位置调整更加合理化,增加一套油水分离器更好地处理事故废水。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各类固体废物按《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分类处置。拆解过程产生的碎橡胶、碎塑料、碎玻璃等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回收部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燃油、其他废油液、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铅蓄电池、含汞部件、废制冷剂、废电路板、废滤清器、废油泥、废活性炭、废液化气罐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规定,建立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不得超期贮存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在实施转移前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转移手续,严禁随意转移、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一般固废暂存间的设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废暂存间设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规定,建立了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厂区风险防控体系,各风险单元配套相应的风险应急设施,健全和完善防控体系,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环境事故的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 已编制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已列入企业年计划中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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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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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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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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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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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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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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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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