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关于**县十里画廊、遇龙河沿线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 (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
朔发改管字〔2025〕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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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重新批准**县十里画廊、遇龙河沿线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4年4月批复了《**县十里画廊、遇龙河沿线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朔发改管字〔2024〕16号),因该项目总投资、建设内容及建设地点发生重大变化,经研究,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完善**县十里画廊、遇龙河沿线及周边,老**、新**及木山片区居民供水设施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同意建设该项目。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县十里画廊、遇龙河沿线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址:**县十里画廊、遇龙河沿线及周边,老**、新**及木山片区。
四、项目业主:****。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改造**县十里画廊、遇龙河沿线及周边,老**、新**及木山片区DN50-DN600供水1.6mpa中压管网51.133km,其中:改造十里画廊片区DN50-DN400供水1.6mpa中压管线14.626km;改造遇龙河片区DN50-DN200供水1.6mpa中压管线12.659km;改造老**DN50-DN600供水1.6mpa中压管线5.928km;改造新**及木山片区DN50-DN500供水1.6mpa中压管线17.920km。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712.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821.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7.96万元,基本预备费423.1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
七、我局2024年4月批复的《**县十里画廊、遇龙河沿线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朔发改管字〔2024〕16号)文件同时废止。
八、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县十里画廊、遇龙河沿线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二期)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5年7月10日
附件:
**县十里画廊、遇龙河沿线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二期)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 名称 | 金额 (万元)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项目业主自行决定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36.16 | √ | ||||||
| 设计 | 99.61 | √ | ||||||
| ** 工程 | 4821.61 | √ | √ | √ | ||||
| 监理 | 74.87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等工程招标核准意见,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规定作出,业主自主决定内容为自主决定是否招标及采用何种招标方式。 审批核准部门盖章 2025年7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