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大化瑶族自治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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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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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农业社会化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全面做好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决定面向**县内公开遴选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促进农民增收,带动集体发展,****组织实施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环节包括玉米机械化耕收、水稻机械化育秧耕作收获烘干、甘蔗机械化耕作培土收割飞防等,具体补贴标准参照实施方案执行。

二、服务组织应具备的资质及服务作业质量

(一)服务组织应具备的资质。一是在大化瑶族****服务中心(简称“农机中心”)依法注册登记,具备农业社会化服务信息收集、管理能力,服务档案记录保存三年以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二是已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和****管理部门备案的服务组织名录内,****管理部门的监管。规范实施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主体优先考虑。三是参与作业的农机必须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且车辆年检合格,驾驶人员须持有与所驾驶机型相符的驾驶证(作业证),并购买农机保险和农机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四是实施主体需具备一定的服务能力,申报服务面积超过1000亩,可调配使用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耕、种、防、收机械达5台以上。五是工作机械配备规范的可信息化监测的GPS系统。

(二)服务作业质量。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质量应达到农机作业规范和作业质量要求,同时达到实时系统监测的标准。

三、遴选程序

按照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要求,依托******社、家庭农场、****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遴选一批有一定规模实力、服务优质、运营高效、群众认可、带动能力强的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不断提高农业经营的效率和竞争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

(一)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有服务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填写《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申报表》,并加盖服务组织、所在村及乡镇公章,同时提交服务组织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简介、项目实施方案、驾驶员证件、农业机械保险、企业征信、无事故证明等资质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两年服务花名册送****(大化瑶族****服务中心,简称“农机中心”)。

(三)评审确定。********中心)对经自主申报、村委会和乡镇审核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评审,择优确定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

(四)挂网公示。对经评审确定的服务组织名单****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并实施项目。

(五)组织实施。最终确定实施项目的服务组织签订服务承诺书,并按照《**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农经中心、农机、****推广站等相关单位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遴选工作。

(二)做好准备。申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务必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申报资料报****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核相关资料,并做好对接、联络等事宜。

(三)严格评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要严肃工作纪律,遵守评选程序,充分体现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肃性。

(四)作业质量。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质量应达到农机作业规范和质量要求及监测系统设置的标准。同时,要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促进农业绿色生产。

(五)服务标准。严格参照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价格表技术标准执行。

(六)遴选监督。本次遴选设立举报电话0778-****129,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一经发现申报组织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附件:**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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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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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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