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高新区光伏发电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 招标人 |
****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审批局 |
批复文号 |
川投资备【2310-510781-04-01-212421】FGQB-0271号 |
||||
| 建设地点 |
**市**市 |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本项目为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建设装机总容量约为20.31MW,布置范围为**高新区厂房及办公楼房屋建筑物屋顶,屋顶总面积约19.3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升压站变配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控制保护设备及安装工程、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其他配套工程、停车设施建设工程等; |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4363.98 |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8-21 00:00至2025-08-26 23:59 |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8-21 00:00至2025-08-26 23:59 |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和专职技术人员3人,以上人员均具备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且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并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其中拟派人员至少有1人须同时具有国家级注册证书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证书、职称任命文件及职称证扫描件); 2.申请人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代理比选系统中的信用评价等级为AAA; 3.请各申请人在比选平台报名后,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传于邮箱号:****@qq.com以供审核,招标人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比选申请人; 4.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收取,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标书代写 |
||||||
|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电话 |
181****18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