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林卡乡民宿建设项目(四次)项目(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 (招标编号:****) 一、内容 我单位于在**公共**交易网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县林卡乡民宿建设项目(四次)项目(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现将原信息内容更正,更正原因为:我单位于在《****中心平台》发布了**县林卡乡民宿建设项目(四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现将原信息内容更正,因第一中标候选人****,其项目经理王伟鹏自身身体原因无法参与高原施工,****医院证明至****。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本项目顺延至第二名。。 需变更的内容为: 第一名:****;****公司 第二名:****公司;西****商贸****公司 第三名:中天****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现变更为: 第一名:****公司;西****商贸****公司 第二名:中天****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第三名:******公司;**县蓝创****公司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县 联 系 人: 陶艳 电 话: 157****7071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自治区**市**区**国际1栋一单元605号 联 系 人: 林工 电 话: 173****0767 电子邮件: / |
**县林卡乡民宿建设项目(四次)项目(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
(招标编号:****)
一、内容
我单位于在**公共**交易网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县林卡乡民宿建设项目(四次)项目(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现将原信息内容更正,更正原因为:我单位于在《****中心平台》发布了**县林卡乡民宿建设项目(四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现将原信息内容更正,因第一中标候选人****,其项目经理王伟鹏自身身体原因无法参与高原施工,****医院证明至****。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本项目顺延至第二名。。
需变更的内容为:
第一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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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中天****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现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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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中天****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第三名:******公司;**县蓝创****公司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县
联 系 人: 陶艳
电 话: 157****7071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自治区**市**区**国际1栋一单元605号
联 系 人: 林工
电 话: 173****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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