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泼机左家沟采石场改扩建项目

审批
云南-昭通-镇雄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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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5********236350G潘定洋
潘定洋**省**市镇**
**省**市******委员会****村民组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采石场改扩建项目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B1011-B1011-石灰石、石膏开采
**省**市镇** **省**市******委员会****村民组
经度:104.973611 纬度: 27.379444****环境局
2017-11-23
镇环准评〔2017〕55号****
2020-08-171300
72****采石场
915********236350G******公司
****0602MA7G2RW61H******公司
****0602MA7JB32C6F2018-05-10
2025-07-232025-08-20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保护敏感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选址适宜,从区域环境保护角度出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保护敏感区。并基本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区域环境保护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本项目使用功能未发生改变。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 、****采石场改扩建项目位于镇**泼****村民组,生产规模由9.0万t/年扩大至10万t/年,工业场地坐标为:东经104°58′25″、北纬27°22′46″,采区植被覆盖率约为60%左右,距镇**县城约18km。工业广场占地面积9000m2,绿化面积3500m2。项目总投资1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30万元,占投资比例的5.20%;**面积0.1057km2,矿山服务年限为43年,采石及加工石料10万吨、混泥土4万m2。本项目位于镇**泼****村民组,生产规模为10万t/年,工业场地坐标为:东经104°58′25″、北纬27°22′46″,采区植被覆盖率约为60%左右,距镇**县城约18km。工业广场占地面积9000m2,绿化面积3500m2。项目总投资1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占投资比例的5.54%;**面积0.1057km2,矿山服务年限为43年,采石及加工石料10万吨,****搅拌站取消建设。本项目的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未发生改变。
未建设混凝土搅拌楼,取消混凝土搅拌设备,没有生产混凝土。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采石场生产的矿石经简单筛选****加工场破碎成粗、细(面)砂。矿石采用两级联合式破碎工艺,集破碎、筛分、排废于一体,破碎后的矿石由皮带运到堆料场销售。工艺流程简述:剥离表土→穿孔爆破→采挖→运输→加工→外运出售。该项目建设必须按照《报告表》中的性质、地点、规模、总投资及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进行。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报告表》作为该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的依据。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已按照《报告表》中的性质、地点、规模、总投资及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进行建设。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已按照《报告表》中要求建设投入使用。同时已将《报告表》作为该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的依据。本项目未新增产品品种、生产工艺,无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发生变化。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粉尘:开采中剥土凿岩、爆破等,凿岩工序采用湿法作业。钻孔作业粉尘,钻孔作业点扬尘对钻机操作员和附近工作场地将带来污染。必须采用湿式凿岩,以降低钻孔作业产生的粉尘;爆破粉尘:放炮时使用水炮泥进行降尘;铲装粉尘:对铲装作业时的扬尘最有效的防尘措施为喷雾洒水抑尘,堆料场不装卸时要使用防尘网遮盖,避免产生扬尘。破碎粉尘:破碎机进料口上安装软胶管喷头进行湿式作业,在破碎、筛分机上方设置集尘罩,同时配备1套布袋除尘器对破碎、筛分粉尘进行除尘处理;采场配活动软管喷洒装置进行喷雾洒水,加装围挡和防尘布。****加工场地应做好封闭及洒水防尘。装料时降低卸料高度,根据石料干湿及气候情况,可在料斗处采取洒水降尘作业。运输与废石场扬尘:运输和排废作业,尤其是在旱季,有间断的粉尘产生,在作业点和汽车经过的运输线路上粉尘,生产过程中应进行洒水防尘。运输车辆加盖防尘布。本项目配套设置1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10m3;雨水收集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废水:办公区生活废水收集于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破碎机减振垫和建筑隔声等降噪设施,破碎、打砂机场采取修建声屏蔽房,封闭作业,加强厂界绿化、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进厂道路及厂内设置限速、禁鸣标志。爆破噪声为瞬时噪声,不进行爆破时,该种噪声影响即不存在。噪声随距离的增大逐渐衰减,爆破时应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减少装药量,不对周围住户正常生活产生大的影响。生活垃圾采取修建垃圾收集池,分****处理场处理。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专门的机修废油收集容器及危废暂存间,建立并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强化对机修产生固废的分类收集管理,建立机修废油管理台账,按规范要求设置危废管理标示、标牌,危废暂存间作防渗处理。废机油等用作润滑油继续润滑机器设备。 石料开采过程中,采剥工序中产生的覆盖在其上部的植被、表土、强风化岩,全部堆放于工业场地弃土场。固体废物主要用于工业场地回填覆土,作矿山闭矿时的复绿用土,弃土应控制堆体高度,弃土采取分区堆放、分区逐步绿化。 三、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建设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周围的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设置规范的剥离土堆放场地并随着运行的进度回用于采区生态破坏的修复,严禁将施工废弃物等倾倒在耕地、河流和地下溶洞中,切实加强采区周边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做好运营期及闭矿后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和修复等工作,杜绝因水土流失而造成的水污染现象发生。若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环境安全,杜绝因项目建设而导致的污染纠纷及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4、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5、修建机修工作间,强化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机修费油管理,建立健全台账,规范收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6、对“报告表”中未涉及的环境问题评价,在建设过程中出现,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把环境危害降到最低程度。生产粉尘:必须采用湿式凿岩,以降低钻孔作业产生的粉尘;爆破粉尘:放炮时使用水炮泥进行降尘;铲装粉尘:喷雾洒水抑尘,堆料场不装卸时要使用防尘网遮盖,避免产生扬尘。破碎粉尘:破碎机进料口上安装软胶管喷头进行湿式作业,在破碎、筛分机上方设置集尘罩,同时配备1套布袋除尘器对破碎、筛分粉尘进行除尘处理;采场配活动软管喷洒装置进行喷雾洒水,加装围挡和防尘布。厂区设置雾炮机用作喷洒抑尘。本项目配套设置1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10m3;雨水收集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废水:办公区生活废水收集于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破碎机减振垫和建筑隔声等降噪设施,破碎、打砂机场采取修建声屏蔽房,封闭作业,加强厂界绿化、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进厂道路及厂内设置限速、禁鸣标志。爆破噪声为瞬时噪声,不进行爆破时,该种噪声影响即不存在。噪声随距离的增大逐渐衰减,爆破时应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减少装药量,不对周围住户正常生活产生大的影响。生活垃圾采取修建垃圾收集池,分****处理场处理。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专门的机修废油收集容器及危废暂存间,建立并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强化对机修产生固废的分类收集管理,建立机修废油管理台账,按规范要求设置危废管理标示、标牌,危废暂存间作防渗处理。废机油等用作润滑油继续润滑机器设备。 石料开采过程中,采剥工序中产生的覆盖在其上部的植被、表土、强风化岩,全部堆放于工业场地弃土场。固体废物主要用于工业场地回填覆土,作矿山闭矿时的复绿用土,弃土应控制堆体高度,弃土采取分区堆放、分区逐步绿化。 1.建设过程中已经注意保护周围的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已经设置规范的剥离土堆放场地并随着运行的进度回用于采区生态破坏的修复,严禁将施工废弃物等倾倒在耕地、河流和地下溶洞中,已经切实加强采区周边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已做好运营期采空区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和修复等工作,编制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依据方案逐步进行采空区土地复垦,未发现因水土流失而造成的水污染,未发现项目临时占用林地。 3.已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环境安全,未发生因项目建设而导致的污染纠纷及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4、已经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破碎加工区产生的粉尘为有组织粉尘,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有组织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根据声功能区划,本项目属于2类区,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已经修建机修工作间,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机修费油统一回收至危废暂存间,已经建立健全的危废管理制度和健全的台账,规范收储,回用到后续机械设备的润滑,不外送处理。 6.已经落实对“报告表”中未涉及的环境问题评价,在建设过程中未出现这些问题,不需要采取补救措施,把环境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四、工程竣工后,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及生态修复工作须按照相关要求,自主组织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申领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我****监察大队依法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改变,或者项目审批后5年内尚未开工建设,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四、工程竣工后,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及生态修复工作已经按照相关要求,自主组织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申领排污许可证后,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 六、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改变,项目审批后已经开工建设并完成投入运行,不需要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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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配备1套布袋除尘器对破碎、筛分粉尘进行除尘处理,处理后通过引风机从15米高的集气排气筒外排 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 38.5 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20 mg/m3)。
2 环保除尘雾炮机,喷雾降尘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破碎工段配置2台环保除尘雾炮机,用于破碎、筛分及输送生产系统喷洒抑尘。厂区进出口及场内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厂内运输道路定期实施清扫及洒水降尘。 项目厂界四周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 0.599 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浓度。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破碎机减振垫和建筑隔声等降噪设施,破碎、打砂机场采取修建声屏蔽房,封闭作业,加强厂界绿化、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进厂道路及厂内设置限速、禁鸣标志。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 破碎机减振垫和建筑隔声等降噪设施,破碎、打砂机场采取修建声屏蔽房,封闭作业,加强厂界绿化、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进厂道路及厂内设置限速、禁鸣标志。 本项目厂界噪声昼间在 52.4--58.8 dB(A)之间,夜间噪声在31.6--37.5 dB(A)之间,项目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5.修建机修工作间,强化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机修费油管理,建立健全台账,规范收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项目在办公生活区设置若干个生活垃圾桶,垃圾经集中收集后运至平天村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机械设备在使用和检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零件、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机油桶和废润滑油桶及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棉纱布。本次产生的含油手套、纱布等可与生活垃圾一起进行处理,其余危废已建危废暂存间暂存,危废间大小与环评设置一致,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了导流沟、防渗漏收集池,有效的防止了废机油泄漏事件的发生。此外,项目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回用于设备润滑,不外送处理。 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合理,处理率 100%,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产粉尘:开采中剥土凿岩、爆破等,凿岩工序采用湿法作业。钻孔作业粉尘,钻孔作业点扬尘对钻机操作员和附近工作场地将带来污染。必须采用湿式凿岩,以降低钻孔作业产生的粉尘;爆破粉尘:放炮时使用水炮泥进行降尘;铲装粉尘:对铲装作业时的扬尘最有效的防尘措施为喷雾洒水抑尘,堆料场不装卸时要使用防尘网遮盖,避免产生扬尘。破碎粉尘:破碎机进料口上安装软胶管喷头进行湿式作业,在破碎、筛分机上方设置集尘罩,同时配备1套布袋除尘器对破碎、筛分粉尘进行除尘处理;采场配活动软管喷洒装置进行喷雾洒水,加装围挡和防尘布。****加工场地应做好封闭及洒水防尘。装料时降低卸料高度,根据石料干湿及气候情况,可在料斗处采取洒水降尘作业。运输与废石场扬尘:运输和排废作业,尤其是在旱季,有间断的粉尘产生,在作业点和汽车经过的运输线路上粉尘,生产过程中应进行洒水防尘。运输车辆加盖防尘布。本项目配套设置1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10m3;雨水收集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废水:办公区生活废水收集于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破碎机减振垫和建筑隔声等降噪设施,破碎、打砂机场采取修建声屏蔽房,封闭作业,加强厂界绿化、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进厂道路及厂内设置限速、禁鸣标志。爆破噪声为瞬时噪声,不进行爆破时,该种噪声影响即不存在。噪声随距离的增大逐渐衰减,爆破时应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减少装药量,不对周围住户正常生活产生大的影响。生活垃圾采取修建垃圾收集池,分****处理场处理。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专门的机修废油收集容器及危废暂存间,建立并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强化对机修产生固废的分类收集管理,建立机修废油管理台账,按规范要求设置危废管理标示、标牌,危废暂存间作防渗处理。废机油等用作润滑油继续润滑机器设备。 石料开采过程中,采剥工序中产生的覆盖在其上部的植被、表土、强风化岩,全部堆放于工业场地弃土场。固体废物主要用于工业场地回填覆土,作矿山闭矿时的复绿用土,弃土应控制堆体高度,弃土采取分区堆放、分区逐步绿化。 三、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建设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周围的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设置规范的剥离土堆放场地并随着运行的进度回用于采区生态破坏的修复,严禁将施工废弃物等倾倒在耕地、河流和地下溶洞中,切实加强采区周边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做好运营期及闭矿后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和修复等工作,杜绝因水土流失而造成的水污染现象发生。若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环境安全,杜绝因项目建设而导致的污染纠纷及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4、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5、修建机修工作间,强化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机修费油管理,建立健全台账,规范收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6、对“报告表”中未涉及的环境问题评价,在建设过程中出现,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把环境危害降到最低程度。生产粉尘:开采中剥土凿岩、爆破等,凿岩工序采用湿法作业。钻孔作业粉尘,钻孔作业点扬尘对钻机操作员和附近工作场地将带来污染。必须采用湿式凿岩,以降低钻孔作业产生的粉尘;爆破粉尘:放炮时使用水炮泥进行降尘;铲装粉尘:对铲装作业时的扬尘最有效的防尘措施为喷雾洒水抑尘,堆料场不装卸时要使用防尘网遮盖,避免产生扬尘。破碎粉尘:破碎机进料口上安装软胶管喷头进行湿式作业,在破碎、筛分机上方设置集尘罩,同时配备1套布袋除尘器对破碎、筛分粉尘进行除尘处理;采场配活动软管喷洒装置进行喷雾洒水,加装围挡和防尘布。****加工场地应做好封闭及洒水防尘。装料时降低卸料高度,根据石料干湿及气候情况,可在料斗处采取洒水降尘作业。运输与废石场扬尘:运输和排废作业,尤其是在旱季,有间断的粉尘产生,在作业点和汽车经过的运输线路上粉尘,生产过程中应进行洒水防尘。运输车辆加盖防尘布。本项目配套设置1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10m3;雨水收集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废水:办公区生活废水收集于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破碎机减振垫和建筑隔声等降噪设施,破碎、打砂机场采取修建声屏蔽房,封闭作业,加强厂界绿化、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进厂道路及厂内设置限速、禁鸣标志。爆破噪声为瞬时噪声,不进行爆破时,该种噪声影响即不存在。噪声随距离的增大逐渐衰减,爆破时应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减少装药量,不对周围住户正常生活产生大的影响。生活垃圾采取修建垃圾收集池,分****处理场处理。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专门的机修废油收集容器及危废暂存间,建立并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强化对机修产生固废的分类收集管理,建立机修废油管理台账,按规范要求设置危废管理标示、标牌,危废暂存间作防渗处理。废机油等用作润滑油继续润滑机器设备。 石料开采过程中,采剥工序中产生的覆盖在其上部的植被、表土、强风化岩,全部堆放于工业场地弃土场。固体废物主要用于工业场地回填覆土,作矿山闭矿时的复绿用土,弃土应控制堆体高度,弃土采取分区堆放、分区逐步绿化。 1.建设过程中已经注意保护周围的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已经设置规范的剥离土堆放场地并随着运行的进度回用于采区生态破坏的修复,严禁将施工废弃物等倾倒在耕地、河流和地下溶洞中,已经切实加强采区周边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已做好运营期采空区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和修复等工作,编制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依据方案逐步进行采空区土地复垦,未发现因水土流失而造成的水污染,未发现项目临时占用林地。 3.已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环境安全,未发生因项目建设而导致的污染纠纷及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4、已经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破碎加工区产生的粉尘为有组织粉尘,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有组织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根据声功能区划,本项目属于2类区,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已经修建机修工作间,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机修费油统一回收至危废暂存间,已经建立健全的危废管理制度和健全的台账,规范收储,回用到后续机械设备的润滑,不外送处理。 6.已经落实对“报告表”中未涉及的环境问题评价,在建设过程中未出现这些问题,不需要采取补救措施,把环境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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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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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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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2.做好运营期及闭矿后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和修复等工作,杜绝因水土流失而造成的水污染现象发生。若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2.已做好运营期采空区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和修复等工作,编制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依据方案逐步进行采空区土地复垦,未发现因水土流失而造成的水污染,未发现项目临时占用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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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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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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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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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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