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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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为推进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25年在**县区域内遴选一批有经验、有实力、有意愿从事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经营主体。现将遴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类型和数量

1.乡镇农作物秸秆收储运网点3个;

2.饲料化利用主体5个;

3.连片500亩水稻****示范区1个。

二、遴选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社等从事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及综合利用(饲料化、肥料化)的农业经营主体。

2.对秸秆收储运或综合利用意愿强烈、积极性高。

3.饲料化利用主体在养牛主体范围内选用;

4.单个乡镇的乡镇农作物秸秆收储运网点选用原则上不超过1个。

(二)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依法在**县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或依法批准成立;

2.****银行账号;

3.****银行信用良好,无失信记录;

4.无出现涉黑事件;无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无“大棚房”问题(附件5);

5.有一定的秸秆收储运或综合利用的基础和条件;

6.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能够自筹项目总投资50%以上的资金(不含土地购置费等),属企业的能够自筹项目总投资70%以上的资金(不含土地购置费等)。

7.能按照上级要求很好地完成相关台账的建立和资料的归档整理,并能完善处理相关财务账务。

三、财政资金支持环节和补助限额

(一)支持环节。一是乡镇农作物秸秆收储运网点、饲料化利用主体的设施建设(办公用房、职工住房等不纳入奖补范围)和有关机械设备采购等环节形成固定资产的投资进行补助(已享受过其他部门类似财政奖补政策的,不再纳入本次支持范围),奖补标准参照《**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执行;二是对秸秆的综合利用连片500亩****示范区进行奖补。

(二)补助限额。单个经营主体按当年新增投资不超过50%标准进行奖补,属企业类单个经营主体按当年新增投资不超过30%标准进行奖补。其中,乡镇农作物秸秆收储运网点单个奖补≤40万元;饲料化利用主体单个奖补≤30万元;连片500亩****示范区奖补5万元。

四、申报要求

(一)主体申报。具备条件的申报主体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4),原则上一个主体申报一个项目类别。根据附件证明材料由********小组进行评判,按照装订目录(附件5)顺序装订成册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主体公章)报****农业**保护与利用股(咨询电话:181****3927)。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 18 点整,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二)实施主体选定。县********小组进行评判,具体评****小组拟定。分项目类型按照专家评判结果确定项目承接服务主体,报****党组研究确定最终实施主体后备案。

(三)结果公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签订合同。公示期满后,县****与公示后的承接主体签订实施合同,明确项目要求、质量、完成时限及内容等要求。

****纪委监委驻**县****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39-****446

附件:1.**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乡镇收储网点申请表

2.**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饲料化利用申请表

3.**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腐熟还田培肥实施申请表

4.**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三无”证明表

5.装订目录

**县****

2025年8月21日

附件1

**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乡镇收储网点申请表

主体名称

法人代表

实施地点

联系电话

申请建设内容(必填右侧3项内容)

1.厂房建设(**) 平方米(必须有设施用地且**面积≥1000平方米)

2.设备购置(依主体需求填写相关新购设备内容):

3.建设完成后,每年完成秸秆打捆离田作业量 亩/年。(要求≥2000亩)

申请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村(社区)意见:

单位(盖章):

负 责 人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意见:

单位(盖章):

负 责 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申报主体按装订目录要求提交材料至县****审核,联系电话:181****3927。

附件2

**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饲料化利用申请表

主体名称

法人代表

实施地点

联系电话

建设内容(至少填写右侧两项内容)

1.厂房建设(**或改建) 平方米

2.设备购置内容:

3.建成后,利用本县域农作物秸秆量 吨/年。(要求≥500吨)

申请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村(社区)意见:

单位(盖章):

负 责 人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意见:

单位(盖章):

负 责 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申报主体按装订目录要求提交材料至县****审核,联系电话:181****3927。

附件3

**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腐熟还田培肥实施

申请表

主体名称

法人代表

实施地点

联系电话

申请建设内容

创建1个500亩****示范区。

申请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村(社区)意见:

单位(盖章):

负 责 人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意见:

单位(盖章):

负 责 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申报主体按装订目录要求提交材料至县****审核,联系电话:181****3927。

附件4

申报主体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申报主体名称

无出现涉黑事件;无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无“大棚房”问题、

项目申请类别

乡镇(街道、****综治办意见(盖章)

乡镇(街道、管理区)自源**办意见(盖章)

乡镇(街道、****服务中心意见(盖章)

附件5

装订目录(乡镇收储运网点、饲料化利用、****示范区)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银行征信证明;

6.“三无证明”:无出现涉黑事件;无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无“大棚房”问题;

7.相关土地利用证明(无厂方建设内容的不需提供);

8.其他需补充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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