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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领导小组、****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及****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自治区****开发区**产业园,铁南大街以南与兴盛路以西的地块内,项目总体规划建设年产100万吨电解铝生产系统与配套附属设施,分两期实施。一期先建设年产50万吨电解铝生产系统与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分两批建设,第一批建设年产20万吨电解铝,第二批建设年产30万吨电解铝。建设对应2个电解铝生产系列及配套附属设施,主要有电解车间、整流所、220kV配电装置、阳极组装车间、铸造车间、烟气净化系统及供水、空压站供气、循环水系统等公辅设施,以及办公、生活福利系统。建设周期12个月,第一批建设总投资261916.0万元,第二批建设总投资184473.9万元,其中自有流动资金30%,其余银行贷款解决。
二、公示对象
周边受影响群众及其它利益相关者。
三、公示目的
征求群众及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看法。
四、意见征求形式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下述单位反馈。
五、评估主体单位
****。
联系人:王蒙。联系电话:0474-****054。
邮箱:****@163.com。
六、编制单位
******公司。
联系人:李欣月。电话:176****8088。
邮箱:****@163.com。
七、公示周期:公告日起15天。
****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