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度**市历史遗留矿山增减挂钩(全域二期)项目 | ||
| 2025年度**市历史遗留矿山增减挂钩(全域二期)项目 | ||
| 2025-08-18 16:12:00 |
2025年度**市历史遗留矿山增减挂钩(全域二期)项目
评 标 报 告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评 标 日 期:2025年08月19日
2025年度**市历史遗留矿山增减挂钩(全域二期)项目
评 标 报 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2025年度**市历史遗留矿山增减挂钩(全域二期)项目
2.招 标 人:****
3.工程地点:**市**市**镇、星子镇、大路边镇、龙坪镇、西岸镇。
4.招标金额: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091.90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55306.97元,暂估价为15951.12元)
5.招标公告刊登媒体:**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信息网
6.项目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5日
7.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
7.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报名情况
1.招标公告发布情况:本项目2025年07月25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澄清情况
无。
3.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情况:2025年07月25日15时00分至2025年08月18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三、开标程序及评标工作标书代写
本项目开标会于2025年08月18日9时00****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举行,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开标,并对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经解密后共显示15家投标单位,分别是:1、******公司;2、******公司;3、**市****公司;4、******公司;5、******公司;6、****公司;7、**省****公司;8、****公司;9、**市煤田****公司;10、****;11、****集团有限公司;12、******公司;13、**中煤****公司;14、**华磊****公司;15、中国****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标期间,所有投标人对开标结果均无异议。
本项目评标会于2025年08月19日10时00****服务中心评标室举行,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经评审,其中**市煤田****公司由于授权委托书中委托期限的生效时间晚于投标文件签署时间,属于无效授权,因此不通过形式评审;其余14家投标人均通过。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的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经评审,14家投标人均通过。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人进行响应性评审,经评审,其中****公司****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补正,****委员会一致审定不通过响应性评审; 其余13家投标人均通过。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对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进行资信标评分、投标报价评分和汇总,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评标期间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1、说明事项
说明事项1: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八、投标人合格条件”第2点的规定:“2、投标人具备自然**部(原国土**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资质类别:施工)乙级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理解存在争议,其中有两名评审专家认为应根据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第13项的规定,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导致无法进行评审;另外三名评审专家认为应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14条的规定,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并继续评审。由于意见不一致,经投票表决,最终以3:2的票数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结论为:应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本项目继续评审。
说明事项2: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二、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第四项4.3第15款的规定与《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四项的描述存在不一致,是否属于重大缺陷进行讨论,经投票表决,一致认为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14条的规定,以不利于招标人的解释为准,本项目继续评审。
2、澄清事项:
澄清事项1:******公司投标文件之《四、**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估价的大写与小写金额存在明显文字错误,评标委员会根据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第13项的规定,一致通过,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就上述问题作出澄清。因平台澄清模块出现问题,导致投标人未能及时在平台上作出澄清回复。平台澄清模块修复后,****委员会一致通过允许投标人再次上平台操作对澄清进行回复,最终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对澄清作出了回复。
澄清事项2:
****公司投标文件第40页《承诺函》存在明显文字错误,****委员会对上述情况是否予以澄清的意见出现不一致,经投票表决,最终以4:1的票数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结论:根据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第13项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就上述问题作出澄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对澄清作出回复。
五、评标结果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前3名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如下所示:
| 推荐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单位 | **** | ******公司 | **中煤****公司 |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12.46% | 14.85% | 0.65% |
| 投标报价(元) | ****601.01 | ****735.58 | ****843.98 |
| 评标基准价 | ****070.69 | ||
| 资信标得分 | 40.00 | 38.00 | 38.00 |
| 投标报价得分 | 59.88 | 59.10 | 52.52 |
| 综合得分 | 99.88 | 97.10 | 90.52 |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职称证书编号 | 陈骥A062********01001 | 何艳华****40007 | 马俊强 ZMD-JN-GC-FG-****0006 |
评标委员会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