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0年05月22日 |
| 标 题: | ******公司年屠宰1.2亿只肉鸡生态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发布日期: | |
| 文 号: | 效力状态: | ||
| 内容概述: | |||
******公司年屠宰1.2亿只肉鸡生态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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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年屠宰1.2亿只肉鸡生态产业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潍****设计院有限公司注册环评师王姗姗主持编制的《******公司年屠宰1.2亿只肉鸡生态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项目,位于**市昌城镇孙村三村昌城工业区,最近敏感目标为东北侧120米处的西河崖村。项目总投资为69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30万元;占地15万平方米(约225亩),总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分为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设期为2020年4月至2022年6月,主要建设1#屠宰车间、羽毛蛋白粉加工车间、动力机房、综合楼、办公楼、餐厅、宿舍等,1#屠宰车间内设置屠宰生产线1条(包括卸车挂鸡间、刺杀沥血间、浸烫脱毛间、自动掏膛间、内脏整理间、预冷间、分割加工间、14座速冻库、4座冷库等),蛋白粉加工车间内置羽毛蛋白粉生产线1条,建成后形成年屠宰6000万只肉鸡、年加工2400吨羽毛蛋白粉的规模;二期工程建设期为2020年7月至2024年12月,主要建设2#屠宰车间、1#熟食车间、2#熟食车间、3#熟食车间、成品库、冷库等,并依托一期羽毛蛋白粉加工车间新增1条羽毛蛋白粉生产线,2#屠宰车间内布置同1#屠宰车间,每座熟食车间内设置1条2万吨/年熟食生产线,建成后形成年屠宰6000万只肉鸡、年加工6万吨肉制品、年加工2400吨羽毛蛋白粉的规模。项目一期、二期全部建成后,形成年宰杀1.2亿只肉鸡生产规模、加工6万吨肉制品、4800吨羽毛蛋白粉的生产规模。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备案号:2019-370782-03-03-061276),选址符合昌城镇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严格落实《报告书》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和本批复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要认真落实以下措施:
(一)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排放系统。项目一期、二期工程****处理站,设计能力均为4000m3/d,****处理站处理能力为8000m3/d,采用“机械过滤+隔油沉淀+A/O生化+沉淀+混凝气浮+消毒”工艺,产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河。厂区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水质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表1中A级标准、《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三级标准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按照《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及《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的要求,对各污水处理单元、污水管线、生产车间等进行严格的防渗、防腐处理,垃圾暂存场所采取密闭、防雨及防渗措施,防止污水渗漏而造成水体污染。同时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进行地下水监测,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二)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羽毛蛋白粉加工车间气力输送、粉碎、包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系统+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区域”限值。羽毛蛋白粉加工过程高温高压化制产生的臭气经“密闭收集+生物过滤除臭+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1#屠宰车间和2#屠宰车间卸车挂鸡工序恶臭气体经“密闭收集+生物过滤除臭+碱喷淋装置”处理后,合并通过15m高排气筒(P3)排放;污水处理站易产臭池体加盖密闭,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生物过滤除臭+碱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5m高排气筒(P4)排放;以上恶臭气体中氨、硫化氢排放速率和臭气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熟食车间天然气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措施,导热油炉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5~P7)排放,SO2、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烟尘≤10mg/m3、SO2≤50mg/m3),NOx****市委办公室、****办公室《关于印发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潍办字10号)中的标准(NOx≤50mg/m3)。熟食加工车间(1#~3#)烘烤及油炸废气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P10~P15)有组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采用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8、P9)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执行《**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表2“大型”浓度限值(1.0mg/m3)要求,其排气筒臭气浓度排放限值执行70(无量纲)。
厂界恶臭气体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浓度限值。
(三)固体废物分类管理、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理处置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暂存、综合利用、处理及处置等措施。屠宰过程中产生的鸡粪、鸡血、鸡毛、鸡爪皮、不可食内脏(含胃肠内容物)等收集后,作为肥料生产原料外售;隔油池废油脂收集后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化处置;气浮池浮渣和沉淀池污泥脱水后暂存于密闭污泥池,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病死鸡收集后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置。液氨制冷系统产生的废冷冻机油存放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转移、处置,危废暂存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设计建设,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并采取防渗、防晒、防雨等措施。固体废物的贮存、运输和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
(四)落实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非特殊情况不得夜间施工,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优化场区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设置应急物资库、消防水池、事故水池,完善厂区雨水、污水及事故废水导排管网,雨水、污水排放口均应设置转换装置并与事故水池相连通,确保事故情况下废水不外排。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发生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六)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建成后,排入外环境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总量须控制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认书》WFZL(2020)43号确定的范围内。其中,废水产生量为193.5977万m3/a,****处理站预处理后厂界排放量分别为COD:967.99t、氨氮:87.12t,预处理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河量分别为COD:77.44t/a、氨氮:3.87t/a,可替代总量指标来源于**市昌****公司“完善配套管网、提标改造工程”,执行1倍替代。大气污染物主要为SO2、NOx及烟粉尘,不产生VOCs,排放量分别为SO2:0.99t/a、NOX:2.05t/a、烟粉尘:0.69t/a,可替代总指标来源于诸****公司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执行2倍替代。
(七)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
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和《**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DB37/T2643-2014)的要求,规范设置排气筒监测口、监测平台、通往监测平台的折梯和污水排放口。****处理站出口安装水质连续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15562.1-1995)的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固体废物贮存场图形标志牌。
(八)落实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相关工作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中的相关要求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定期对厂内污染排放源开展常规监测,做好质量保证,保存监测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若发现污染物超标排放和环境异常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上报环保部门。按照规定在企业总线、产生污染物排放的生产线和污染物治理设施等位置安装用电量智能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九) 建立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
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防止产生环境纠纷。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组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报我局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报告。若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情形,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若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大队负责该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的日常监督管理。你单位按规定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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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〇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