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县人民医院(宾县医共体总医院)宾县人民医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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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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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宾政采计划[2024]00200
原合同编号:宾政采计划[2024]00200
二、合同名称:****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原合同名称:****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医院)

地址:**宾州镇西大街35号

联系方式:0451-****3020

供应商(乙方):****

地址:**市**区东七道街20号

联系方式:150****5996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1(年) ¥770,000.00 ¥770,000.00 根据********医院)因工作量增加需要通过劳务派遣服务方式增加13名工作人员。工资实发为每个月2500元,并按规定比例缴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按规定收取劳务费用。 (2)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策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甲方权益。(2)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法规等政策指导。 (3)为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费用发票。 (4)与劳务人员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办理社会保险相关的事宜。 (5)每月30日之前为劳务人员发放劳动报酬。 (6)依法及时为劳务人员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将人员明细交甲方备案,并接受劳务人员对缴纳情况的查询和咨询。 (7)被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劳务人员乙方不得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8)乙方负责为甲方支付的派遣费用开具**增值税发票。 (9)乙方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甲方每月按时支付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 社会保险费用: 自派遣之日起由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应据实缴纳,以甲方报送的《人员增减备案表》为准)。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按24 %缴纳, 医疗(生育)保险按 10.1 %+6元 缴纳, 工伤保险按 0.72 %缴纳, 失业保险按 1 %缴纳,住房公积金按 24 %缴纳。

合同金额: 7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柒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21日至2026年08月2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定点采购

七、合同变更日期

2025年08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医院)

2025年08月2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8-21
合同公告
宾县人民医院(宾县医共体总医院)宾县人民医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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