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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宝**“7.20”水毁堤防恢复重建项目(含移民安置点防洪治理工程)一期
建设单位:****
方案编制单位:**鑫元坤工程****公司
项目建设位置:**市宝**大溪乡、灵关镇和穆坪镇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委托编制单位完成了《宝**“7.20”水毁堤防恢复重建项目(含移民安置点防洪治理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现将该报告表向社会进行公示,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我单位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单位。若有疑问,请来电或者来函联系,也可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联系人:黄松
联系人电话:133****7656
监督电话:0835-****031****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