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县西河镇**村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正确引导与控制乡村建设各项活动,科学合理地建设现代化乡村,特编制《**县西河镇**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该规划于2025年5月28****政府批复,现予以公告。
一、规划期限
近期:2021—2025年;
远期:2026—2035年。
二、规划范围
村庄规划范围为**村村域全部国土空间,即**村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为2188.18公顷。
三、村庄发展定位
以提高农民的经济水平为目的,依托**村的地理位置及自然**,从而确定**村发展途径以传统村庄保护和合理利用来促进产业发展,进一步挖掘地方经济增长点,提高村民收入水平,实现可持续协调发展。重点发展优质水稻特色种植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优化空间和功能布局,推动乡村**战略。抓住机遇进行“一村一品”建设,同时强化生态保护,提升村庄文化品位,增强村庄吸引力。确定将**村定位为:以农业+生态+旅游的集聚提升类村庄。
四、重要控制线规划
(1)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遵循生态优先、严格管控、奖惩并重的原则,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根据主导生态功能定位,实施差别化管理,确保生态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的规定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3)村庄建设边界
村庄建设边界的划定要避让重要生态功能,不占永久基本农田。目前已划入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的永久基本农田、村庄建设用地要逐步有序退出;已划入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的,根据对生态功能造成的影响确定是否退出。其中,造成明显影响的逐步有序退出,不造成明显影响的可采取依法依规相应调整一般控制区范围等措施妥善处理。
五、国土空间进行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1)农用地整理
落实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乡镇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综合整治低效利用及不合理利用的农用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深入推进耕地质量保护行动,将中低质量的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实施提质改造。通过施加有机肥、秸秆还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等措施改良土壤质量,在优化耕地布局、增加耕地面积的同时,提高耕地质量和集中连片度。
(2)建设用地整理
结合村庄发展诉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情况和未来建房需求,合理优化村庄建设用地布局,盘活村内闲置低效建设用地,预留村庄未来发展用地。
(3)生态保护修复
保护生态基底,坚持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顺应自然的理念,严格保护生态格局。依托生态基底,加强污染防控,保护和重塑丰富多样的原生态自然生境。整合自然**:构筑水、林、田等多元要素共同组成的生态网络。将河流水网、林地网络作为生态空间的骨架,形成覆盖全域的“蓝+绿”复合空间网络。
六、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
(1)产业发展目标
合理利用村庄的生态基底条件,依托较好的农业农村**,促进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实现产村融合。升级产业结构,提升村庄风貌,完善基础设施。发展村庄优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形成以绿色农业为主,农业加工为辅的产业体系。
(2)产业发展结构
将产业发展空间分为“一核、一轴、三区”的空间格局。
一核:****中心,****中心;
一轴:依托S305省道主要道路形成一条产业发展轴线,可沿轴线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三区:****服务区、现代农业发展区和生态农业体验区。
附:一图一表一规则
1.村域综合规划图
2.近期实施项目表
| 项目类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 | 资金来源 | 建设主体 | 协作部门 | 建设年限 | 备注 | |
| 用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
| 生态修复 | 1 | 沟渠疏通清理 | —— | —— | 以实际项目为准 | 财政 | 水务局 | 县政府 | 2021—2025 | —— |
| 国土综合整治 | 2 | 侵蚀沟治理 | —— | —— | 以实际项目为准 | 财政 | 农业农村局 | 县政府 | 2021—2025 | —— |
| 3 |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 —— | —— | 以实际项目为准 | 财政 | 农业农村局 | 县政府 | 2021—2025 | —— | |
| 4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 | —— | 以实际项目为准 | 财政 | 农业农村局 | 县政府 | 2021—2025 | —— | |
| 基础设施 | 5 | 路面硬化 | —— | —— | 255万元 | 财政 | 村委会 | 农业农村局 | 2021—2025 | 长度4250m |
| 6 | 路灯安装 | —— | —— | 50万元 | 财政 | 村委会 | 农业农村局 | 2021—2025 | 100盏 | |
| 7 | 路边沟修建 | —— | —— | 60万元 | 财政 | 村委会 | 农业农村局 | 2021—2025 | 3000m | |
| 8 | 变电箱 | —— | —— | 30万元 | 财政 | 村委会 | 镇政府 | 2021—2025 | 3个 | |
| 9 | 公共厕所 | —— | —— | 6万元 | 财政 | 村委会 | 镇政府 | 2021—2025 | 3个 | |
| 公共服务设施 | 10 | 村务室 | —— | 50㎡ | 20万元 | 财政 | 村委会 | 农业农村局 | 2021—2025 | ****中心建设 |
| 11 | 公园广场 | 7923㎡ | —— | 48万元 | 财政 | 村委会 | 农业农村局 | 2021—2025 | —— | |
| 12 | 健身设施 | —— | —— | 5万元 | 财政 | 村委会 | 农业农村局 | 2021—2025 | —— | |
| 人居环境整治 | 13 | 院墙建设 | —— | —— | 50万元 | 财政 | 村委会 | 农业农村局 | 2021—2025 | 5000m |
3.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 **村村庄规划管制规则 1.生态保护 (1)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规模和范围,**村无生态保护红线。 (2)保护村内生态林、水域、自然保留地等生态用地,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塘(湖)。 (3)优化乡村生态空间格局,做到尽可能保留乡村原有的地貌、自然形态,系统保护好乡村自然风光**园景观。 2.农用地保护 (1)本村现状耕地保有量1799.92公顷,规划目标年耕地保有量1798.88公顷,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1638.62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林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林地、草地禁止改变用途。 (3)本村内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34.17公顷,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其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3.建设空间管制 本村内规划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113.65公顷。 1.产业发展 (1)本村内规划工业用地17.54公顷及仓储用地11.49公顷,共29.03公顷,规划明确规定的用地用途、规模、强度等要求不得随意改变。 (2)产业类建设用地调整应当编制优化调整方案,****委员会审议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审查同意后,逐级****机关批准。 2.农村住房 (1)本村内规划居住用地56.68公顷,****基地,应落实“一户一宅”,****基地建设范围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350平方米。 (2)村民建房建筑以低层为主,住宅层数不超过2层,高度不大于8米,建筑风貌和布局应体现东北特色和居民生活习惯,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要求。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1)不得随意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村内村民生活生产用水引自集中供水井,水源井2处,采用自来水供水方式,污水处理设施包****处理站,每户生活****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 (3)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服务站、****中心、卫生室、教育体育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设施建设选址、规模、标准应符合相关要求,村民不得随意占用。 (4)村庄“留白”用地 包含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和控制要求的“留白”用地3.51公顷,同时规划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留白”用地利用要求: 已撤并村庄划定为“留白”用地的不得再建设村民住宅;不得建设对周边产生较大影响的工业企业;拆除土坯房、草房、危房等质量差的建筑,适当保留质量较好的建筑再利用;村集体为“留白”用地的管理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 4.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 (1****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村庄消防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少于4米;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3)公园、广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5.其他管制规则 (1)道路两侧房屋应后退村庄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Y005乡道不得小于10米,S305省道不得小于15米。 (2)两种不同地类分界线,三调调查不准确的情况下,可以参照不动产数据,发证数据及原用地性质的合法性等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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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