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8-21
邢采协出字〔2025〕1号
根据《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绿****公司**省**县**地热井采矿权扩大**范围协议出让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地址:**市信都区泉北西大街769号
二、受让人
名称:**绿****公司
住所:**市**雄州路755号
社会信用代码:911********460899C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原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绿****公司**省**县**地热井
采矿证号:C130********311****3367
矿 种:地热
地理位置(所在行政区域):**市**县
面 积(平方公里):86.9063平方公里
开采标高:-973.28米至-1440.21米
(二)协议出让范围基本情况
名 称:**绿****公司**省**县**地热井
矿 种:地热
地理位置(所在行政区域):**市**县
面 积(平方公里):1.2027平方公里
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1,****544.45,****9375.32
2,****542.14,****9605.13
3,****079.69,****9598.54
4,****083.00,****9375.32
5,****131.97,****9605.13
6,****105.85,****1465.73
7,****515.94,****1457.45
8,****542.14,****9605.13
开采标高:-973.28米至-1440.21米
井巷工程标高至地表
(三)采矿权扩大**范围变更后采矿权情况
矿山名称:**绿****公司**省**县**地热井
矿 种:地热
地理位置(所在行政区域):**市**县
开采规模:494.06万立方米/年
面 积(平方公里):88.1090平方公里
开采标高:-973.28米至-1440.21米
井巷工程标高至地表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矿产**的,向同一主体出让采矿权。
理由:一是依据《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规定:“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二******厅《关于印发〈采矿权扩大**范围协议出让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冀自然资规〔2024〕1号)规定“已设采矿权扩大**范围包含周边、零星分散**。拟扩大**范围地质工作程度能够满足采矿权设立要求的,申请协议出让采矿权”。三是《**省**县**绿****公司**省****地热井地热**储量核实报告(2025年3月31日)》已经专家评审通过。符合采矿权扩界协议出让条件。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9月2日
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或传真至****地矿科(地址:**市信都区泉北西大街769号,邮编:054000,联系电话:0319-****171,传真:0319-****723)。
本公示在自然**部门户网站、****政府网站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