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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综**质净化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站高新区综**质净化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本次招标项目的补疑2中第34条中的第(2)问“(2)**地区的竣工报告上只有业主盖章,但单位工程的验收报告上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五方盖章。我司**的业绩所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业绩要求,请给与明示。”现回复内容修改为“投标人未明确具体业绩名称和内容,实际情况无法判定,具体由投标人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审。”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市**区**大道398号A座
联系人:方工
电 话:0551-****366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3280、****3831
2025年08月2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