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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文物督〔2024〕38号
湘西****文物局:
你局9月2日上报的《关于审批〈****堡(舒家塘城堡)安防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州文物报〔2024〕35号),以及你局管辖****事务中心委托****编制的《****堡(舒家塘城堡)安防工程设计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堡(舒家塘城堡)安防工程设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对所报《方案》的修改意见
****中心的设置与原消控室合并使用,面积约20㎡,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请你局督促项目单位对设计方案进一步论证,同时修改完善设计图纸。
(二)请你局督促并指导项目单位对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优化后的图纸应能直接用于指导施工。
(三)请你局指导项目单位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预算评审结果调整预算。
三、相关要求
(一)防护对象及范围:舒家塘城堡文物建筑本体。
(二)主要防护措施: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监控中心机房建设。
(三)《方案》的修改完善由你局具体督促项目单位落实到位,我局不再另行审核批复。
(四)项目施工前,修改完善到位后的实施方案,财评文书、招投标文书,以及中标文书报我局备案后,依法依规依程序组织实施。
(五)项目施工中,如需对防护范围、防护重点、主要防护措施和设备类型等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向我局申请变更核准。
同时,应做好文物保护措施,设施建设、设备安装和管线敷设不得对文物本体及其环境风貌造成破坏和干扰。
(六)项目竣工后,要明确工程完成后日常管理维护的责任单位和经费来源,加强日常维护和检测,确保监控机房有人值守和各系统的正常使用。
(七)请你局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程实施阶段每月及时向我局报送工程实施进度情况,我局将在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适时对该工程项目开展实施效果评估。
此复。
****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