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广州军区西湖生产基地军垦旧址群——中国人民解放军146师政治部(生产办)旧址消防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审批
湖南-常德-汉寿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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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基地军垦旧址群——中国人民**军146师政治部(生产办)旧址消防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1-27 09:07

湘文物督〔2024〕54号

常****体育局:

你局《关于审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基地军垦旧址群——中国人民**军146师政治部(生产办)旧址消防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常文旅报〔2024〕62号),以及**市**管****体育局委托****编制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基地军垦旧址群——中国人民**军146师政治部(生产办)旧址消防工程设计方案(审定版)》(2024年10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方案》。同意实施****基地军垦旧址群——中国人民**军146师政治部(生产办)旧址(以下简称该旧址)消防工程。

《方案》已按《〈****基地军垦旧址群——中国人民**军146师政治部(生产办)旧址消防工程设计方案〉评估报告》(XFFA-2024-3-(2),2024年9月26日)的意见进行了修改,且基本修改到位。

(一)防护对象:该旧址文物建筑本体。

(二)主要防护措施: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灭火设施设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适度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控制室建设。

二、对《方案》的修改意见

(一)应调整主要防护措施,应与该项目计划批复的一致。该旧址“****中心”建筑院落不是该旧址文物本体,不应列入本项目的防护对象。

(二)该方案文物建筑本体的体积核算结果与实际体积存在较大差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核算过程有误,应核准后再进行设计。

(三)该方案文物本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人民政府公布的为准,并应前后一致。

(四)补充完善设计依据,且应前后表述一致。另应补充GB55037-2022《建筑设计通用规范》。

(五)补充补全人员培训细则、售后服务、工程验收细则和日常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六)补充补全设计图纸汇签栏的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以及设计、校审、审定等人员的签名。

(七)工程概预算过高。应据上述意见将设计修改到位后并结合当地实际相应核减预算。应大幅核减“消防控制室装修及防雷接地费用”。相关设备应综合询市场单价。

三、相关要求

(一)请你局督促项目业主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按照上述所有意见对《方案》修改到位,形成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新的施工方案,并应重编项目预算书后再按规定提交项目预算控制数评审或项目投资评审。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新的施工方案应能直接用于指导施工,也是该项目施工前技术交底、中期检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项目业主单位应将施工方案、财评文书、招投标文书报你局审核,并由你局转报我局备案后,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三)项目实施中如需对防护对象、主要防护措施及相应设备等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向我局申请变更核准。

(四)项目实施中应做好文物保护措施,设备安装、管线敷设不得对文物本体及环境风貌造成破坏和干扰。如需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或建设控制地带**消防设施用房的,需另行办理报批手续。

(五)项目竣工后,应明确日常管理维护的责任单位和经费来源,加强日常维护和检测,建立和落实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值班制度,确保各系统的正常使用。

请你局切实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质量和绩效。项目实施综合效果将作为你市该县市区同类型项目立项计划审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下达等的直接依据。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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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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