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市政道路项目五号标项目勘察设计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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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产业园市政道路项目五号标项目勘察设计答疑公告
工程编号 项目名称 类型 是否发布到外网: 招标工程量清单 澄清标题 澄清内容 招标人确认函 补充文件(多个文件,请用压缩软件之后再上传)
项目澄清内容

**新材料产业园市政道路项目五号标项目勘察设计
澄清补充更正答疑补遗

**新材料产业园市政道路项目五号标项目勘察设计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1、**新材料产业园市政道路项目五号标项目勘察设计(工程编号:****)于2025年08月12日同时在**省公共**交易平台、****交易中心网、**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截至2025年8月20日有投标人在网上提出疑问,现以答疑的形式给予回复,具体问题和回答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3.5 资格审查资料中,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请问:中标通知书、盖章版合同扫描件是否属于“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是否还需提供其他何种文件

答:属于,《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3.5 资格审查资料中,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此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对资格审查无需提供其他何种文件;其他涉及加分等材料按招标文件所需要求提供即可。

问题二: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范围为大于20.00%(不含20.00%,例如25.00%大于20.00%)。最高投标限价为按勘察设计费估算(暂定)为****700.00元。请问:标底是否已下浮

答:未下浮。

2、本答疑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5年8月21日

已经存在文件:答疑公告.pdf, 【点击下载】

发布时间: 2025-08-21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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