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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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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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服务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市**镇山门村

成交金额:贰佰零捌万零伍佰元整/年(****500.00元/年)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贰佰零捌万零伍佰元整/年(****5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对**县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发电处理,**县日产生活垃圾约95吨/天

服务要求:采用焚烧发电技术,整个处理过程实现自动控制,垃圾处理整个流程具有垃圾无需分拣、破碎,燃烧充分,灰渣产生量少,发电量高等优势,实现了生活垃圾“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服务期一年,经采购人年度服务质量考核合格之后,可续签采购合同,最多续签两年。

服务标准: 严格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确保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正常运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秋根、吴景伦、高声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成交供应商的年成交价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表》规定的代理费收费标准收取,金额:23644.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镇**中路195号、**市****路财富鑫城b区101号,联系电话:178****9289、138****7375。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63-****79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镇**中路195号

联系方式:178****92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路财富鑫城b区101号

联系方式:138****73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华工

联系方式:178****9289、138****7375

十、附件

采购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

最终报价.pdf

附件下载1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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