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群众在历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工业园区、****园区企业大气、噪声污染问题,此次督察又收到群众重复投诉信访件64件,****园区环境问题依然未解决,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群众反映强烈。
二、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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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整改情况
已按照《**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法》及《**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完成全部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
1.整改措施:针对本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开发区、****园区企业大气、噪声污染问题,督促相关企业完成问题整改,及时公开整改情况,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化解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每半年开展一次群众满意度调查。日常加强对**经开区、****园区企业的监管,尤其加大对住宅小区周边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整改落实情况:自2023年5月份以来,****开发区、**工业园的协调联动,****开发区住宅****工业园区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对易产生异味和噪音企业的监督和指导,****园区内小区居民、物业进行走访。****开发区、**工业园存在环境问题的14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指导督促企业整改,对其中**东园****公司、******公司、广****公司、******公司4家进行行政处罚,对******公司涉嫌篡改自动监测数****机关侦办,****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行为立案查处;并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工作,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对部分产生噪声、恶臭的企业以及部分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周边开展噪声、废气以及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污染物排放情况。
四、验收情况
我单位已组织相关****小组,对涉及本单位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九)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小组认为,该问题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成、整改台账已全面具体,一致同意通过验收。该问题已通过市级牵头整改单位的核查验收,并经市委生态环境保****领导小组审议同意验收销号备案。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9-****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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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