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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不动产更正公〔2025〕010号
因该不动产登记公告地址有误,现我中心将依职权更正资不动产更正公告〔2025〕260-08号与〔2025〕261-08号,更正内容如下:
不动产登记权利人:蒲汶洋,原不动产坐落于**县球溪镇甑子坝村十组。现更正不动产坐落于**县球溪镇甑子坝村三组。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11日前)将异****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中心****中心237办公室;联系方式:083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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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1日